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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评审专家考试安排(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

2023-04-27 15:43:31院系介绍

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

一般情况下,政府采购都采用公开招标、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等方式进行。至少做到货比三家,中标供应商为性价比最好的。但是总有些特殊情况,比如采购的物品技术被垄断,或者遇到一些特殊的紧急情况,所以采购人不得不选择采用单一来源的方式采购货物或者服务。

对于单一来源,操作起来还是比较简单的,供应商也不需要准备太复杂的材料,整个谈判过程也是用时比较短的,以下是总结的一些单一来源的知识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概念

简单点说,就是唯一个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供服务或者货物,平时也称为直接采购。单一来源与其他招标方式相比,就是没有竞争性。属于政府采购法的一种。

采购流程

1、发布单一来源采购公告,主要是争取大家的意见,如果有异议,就进行专家讨论,根据讨论结果选择是否要继续进行单一来源采购的方式。

2、如果步骤一确定为单一来源,同时也需要向财政部门进行情况汇报,各级单位审批通过后,则邀请供应商进行协商谈判。

3、供应商提供相关材料和报价,一般需要提交的材料不是很多(软件开发类项目,其他硬件采购不太清楚),与采购人进行协商。

4、如果协商成功,则进行发布中标公告,一般公告不少于5个工作日。

5、签署项目合同,供应商提供对应服务或者货品。

6、合同实施完成,项目进行验收,相关材料提交财政部门,作为审计的依据。

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

  财政部有关负责人介绍,为保证专家公正独立评审,新办法做了具体规定: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从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评审专家,未按规定抽取和使用评审专家的,依照《政府采购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追究法律责任。

  ——要求评审专家发现采购文件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或者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时,应当停止评审并书面说明情况;评审专家发现供应商有违法行为的应当及时向财政部门报告;评审过程中受到非法干预的应当及时向财政、监察等部门举报。

  ——评审专家名单在评审结果公告前应当保密,各级财政部门、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有关工作人员不得泄露评审专家的个人情况。

  ——评审专家可以在政府采购信用评价系统中查询本人职责履行情况记录,就有关情况作出说明,并记录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职责履行情况。

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规定

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完整解读:根据《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第四章有关条款,第二十七条 评审专家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或者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的,由财政部门给予警告,并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影响中标、成交结果的,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禁止其参加政府采购评审活动。  评审专家与供应商存在利害关系未回避的,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禁止其参加政府采购评审活动。  评审专家收受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贿赂或者获取其他不正当利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禁止其参加政府采购评审活动。  评审专家有上述违法行为的,其评审意见无效;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采购评审专家考试题库

证书1:SCAN采购专家认证

SCAN认证是中采商学专家团队借鉴国外先进经验,历时7年不断打磨,并针对中国企业特点,以解决问题为导向的一套采购与供应链管理人员专业技能认证课程。

SCAN认证分为SCAN-M(采购黄带)、SCAN-G(采购绿带)、SCAN-P(采购黑带)三个阶段,构成“三步打造采购专家”系列,拥有国家版权局证书。

这是一个官方支持,市场认可的处采购认证,价格2w左右,虽然价格高,但考的人很多,因为含金量很高,而且这个认证也是很多企业面试采购经理、采购总监的附加条件。

证书2:CPPM

很多采购同行反馈含金量较低,机构圈钱偏多,老师大都照书念。该证书需要报班学习,费用大概是8,800+,通过率达到90%以上。

证书3:CPSM

含金量比CPPM高,因此外企很看重。但是需要三年一认证,因为怕麻烦,很多人考完后不再续了。该证书也需要报班学习,费用大概是16,000+,考试的试题都是选择题哦。

证书4:CIPS

很多采购同行业吐槽内容很“理论”,跟实际工作脱节,不用报班学习,自己就可以自学,培训加考试的话,费用大概10,000+,背诵书上的内容就能过关。

采购专家评审方法与技巧

政府采购评审专家不是报名确定,有资质的采购专业人员,进入评委库备用,采用随机选取的办法,确定评委!

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全文

第一条 为加强政府采购评审活动管理,规范政府采购评审专家(以下简称评审专家)评审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以下简称《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评审专家,是指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选聘,以独立身份参加政府采购评审,纳入评审专家库管理的人员。评审专家选聘、解聘、抽取、使用、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评审专家实行统一标准、管用分离、随机抽取的管理原则。

第四条 财政部负责制定全国统一的评审专家专业分类标准和评审专家库建设标准,建设管理国家评审专家库。

省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负责建设本地区评审专家库并实行动态管理,与国家评审专家库互联互通、资源共享。

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依法履行对评审专家的监督管理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