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专项招录考试(西藏自治区专项招录高校毕业生)
西藏自治区专项招录高校毕业生
以湖北为例,2019年选调生招聘考试已经结束了,想要报考选调生可等待2020年选调生的招聘招聘考试,2020年湖北选调生考试公告预计在1月下旬发布,建议可提前备考哦,
第一、选调条件(湖北2019选调生的报名条件)
1.具有正确的政治立场和政治态度。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 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爱党爱国,有理想抱负和家国情怀,甘于为国家和人民服务奉献,热爱基层工作。
3.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4.学习成绩优良或工作表现良好,发展潜力大。
5.作风朴实,品行端正,诚实守信,吃苦耐劳,群众观念强。
6.具有一定的社会实践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人际沟通能力、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7.应届毕业生中,本科生不超过25周岁(1994年8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不超过28周岁(1991年8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不超过32周岁(1987年8月1日以后出生)。其中,本科生应在2019年7月31日前获得毕业证和相应学位;硕士及博士研究生原则上应在2019年7月31日前获得毕业证,在2019年12月31日前获得相应学位。未在规定时间内获得学历学位的,取消选调资格。
省内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武汉市专项选聘生中,本科生年龄不超过28周岁(1991年8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及博士研究生不超过32周岁(1987年8月1日以后出生)。
8.身心健康。
9.符合选调的其他条件。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不得报考。
在校或工作期间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在各类考试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存在学术不端或道德品行问题、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应届毕业生中,优先选调中共党员、我省“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培养对象、优秀学生干部、获得校级以上奖励的人员、具有参军入伍经历的人员、贫困边远地区报考原籍所在地职位的人员。
省内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武汉市专项选聘生中,优先选调中共党员、受过市级以上表彰的人员、贫困边远地区报考原籍所在地职位的人员。
第二、选调对象:
(1)国内普通高校2019年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应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下同),或具有一年以上学生干部经历,或被评为学校“三好学生”,或为我省“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培养对象。
(2)省内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包括我省有关部门选聘的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人员和“西部计划”志愿者),具有国内普通高校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应为中共党员,或具有一年以上学生干部经历,或被评为学校“三好学生”,或在服务期间获得过县级以上表彰;在基层服务满两年以上且表现优秀、目前在岗。
(3)武汉市专项选聘生,应为武汉市专项招聘的原“985” 工程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且在武汉市服务满两年、目前在岗。
(4)西藏、新疆籍少数民族2019年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应在鄂高校就读、政治表现好,愿意留在湖北基层工作。
以上报考人员均不包括网络教育、成人教育、自学考试、普通专升本的毕业生,以及各类委培生、定向生。我省签订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及博士研究生(非在职考生)定向协议书的人员,符合选调条件的,可以报考定向就业市州的选调职位。
工作时间计算截止2019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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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专项招录高校毕业生怎么样
专项就是根据其他民族的地理性质和发展经济的特点所专项制定的政策策略。
甘省民族专项招生分为藏区专项计划和其他民族地区专项计划两部分,计划单列。招录民族考生,在院校文理类批次控制线下最高80分以内(含80分)按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投档录取。
西藏专项招募
1.如果是医学专业,建议关注一下西藏的人才引进计划,每年年初到四、五月出网上招聘计划,过来以后一般为事业编,工资很稳定。
2.如果是师范类专业,西藏招的不是很多,如果不局限于西藏的话,新疆去当老师可能性还是非常大的。
3.还有一个来西藏的机会就是公务员,这个应该是可以报考的,但是相对而言还是有对专业的限制。
2021西藏专项招录
2021年西藏小升初考试时间6月29和6月30(9:30~11:30)(15:30~17:30)
2020年西藏自治区高校毕业生公开招录
2021年10月16日、17日分两个批次举行西藏自治区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应试人员参加其中一个批次考试。客观题考试打印准考证时间为10月8日至10月16日。
2021年10月25日司法部公布客观题考试成绩及合格分数线。2020年客观题考试保留有效成绩人员、2021年客观题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应当在10月25日至10月29日登录司法部网站确认参加主观题考试并按规定交纳考试费。
2021年11月21日举行西藏自治区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主观题考试打印准考证时间为11月16日至11月20日。应试人员参加主观题考试成绩、合格分数线的公布及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事宜,由司法部另行公告。
关于西藏自治区2021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其他事项及要求,按照202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公告》(4号)、《西藏自治区2021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公告》执行。
请广大考生及时关注司法部及西藏自治区司法厅官方网站、“法治西藏”“西藏司法”微信公众号、西藏司法官方微博有关通知公告,认真复习备考,按疫情防控要求做好个人防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