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硕士职称考试(昆山职称评定公告)
昆山职称评定公告
一楼大厅窗口
1.绿卡办理\职称评定 0512-55137205
2.调动 0512-55137206
3.集体户口管理 0512-55137203
4.人事代理 0512-55137209
5.毕业生就业指导 0512-55137211 0512-55137212
6.人才派遣 0512-55137214
7.录用备案人事外包窗口0512-55137217 0512-55137218
8.财务结算窗口 0512-55137201
二、档案管理中心
1.档案接转、档案查询 0512-55137311
2.组织关系接转、政审 0512-55137203
昆山职称评定公告最新
落户条件
1.
学历落户学历落户最低要求要有大专学历,同时社保要在现单位连续缴纳6个月,年龄不能超过35周岁,本科学历年龄不超过45周岁,社保要求分为两种情况:全日制本科有学位证书不要求社保,可以先落户后就业;全日制本科无学位证书和非全日制本科学历都是需要有社保的,至少要有1个月社保且社保在交状态才可以申请落户,硕士学历年龄不超过50周岁,博士学历年龄不超过55周岁。
2.
技能落户技能落户最低要求是高级技能,也就是我们常说的三级技工,而且需要是苏州市紧缺工种目录里面的技工才可以的,其中落户要求和大专学历落户要求是一致的,二级技师落户和非全日制本科学历落户要求一致,一级技师落户年龄不超过50周岁,且社保需要是在交状态。
3.
职称落户职称落户的话最低要求是中级职称,同时要社保在交状态,年龄不超过45周岁,高级职称落户年龄不超过50周岁,正高级职称落户年龄不超过55周岁。
昆山职称评定公告出来前面的人员按什么走
由录用的单位代为到人事局办理就可以,自己也可以去办理,可能要单位出证明! 相关规定如下: 五条 下列人员户口准入,由市人事局受理: (一)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人员; (二)在国外、境外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的留学人员; (三)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本科学历,且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四)被单位合法聘用(办理人才绿卡)已参加社保、医保,具有大专或中专学历且年龄在30周岁以下,在昆工作大专满3年,中专满5年,并拥有固定住所的人员; (五)按照毕业生就业政策接收安置的昆山市生源的大中专毕业生; (六)在本市有合法固定住所、稳定职业并被评为昆山级以上劳动模范的; (七)因家庭实际困难需照顾父母、配偶而调动的在职干部及符合随迁条件的配偶和未成年子女; (八)经市人事部门批准调入的人员和需人事局审批准入的其他人员。
上述(一)至(三)项人员除本人户口准迁外,允许其配偶及未成年子女随迁。第六条 下列人员户口准入,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受理: (一)因家庭实际困难需要照顾父母、配偶而调动的在职职工及符合随迁条件的配偶和未成年子女; (二)生产急需,经考核符合要求引进具有中高级技工或技师职称的技术、管理人员; (三)按照毕业生就业政策接收安置毕业的昆山市生源技、职校毕业生; (四)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准入的其他人员。第七条 下列人员户口准入,由公安机关受理: (一)在本市投资人民币100万元以上且经营3年以上、累计纳税人民币20万元以上,并拥有合法固定住所的人员,允许其本人、配偶及其未成年子女整户迁入; (二)购买本市成套商品住房,房产证办理3年以上,面积达80平方米以上,且被本市单位合法聘用5年以上(劳动合同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签订意见),参加社保、医保3年以上的,允许其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整户迁入; (三)购买本市成套商品住房,房产证办理3年以上,面积达80平方米以上,且经商、兴办产业连续三年以上,累计交纳税金20万元以上(税务部门出具证明),允许其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整户迁入; (四)投靠父亲或母亲的未成年子女; (五)结婚三年后需投靠的外市无业城镇或农村配偶; (六)需投靠子女的城镇退休父母、城镇无业和农村55周岁以上的父母(子女必须拥有合法固定住所,父母必须在当地或在本市参加养老保险); (七)本市居民迁往合法固定住所的; (八)需公安机关审批准入的其他人员。昆山市职称评定
昆山落户积分规则具体如下:
一、基础分
(一)个人基本情况积分=文化程度+国家职业资格或者专业技术职称资格+兵役情况+对口扶贫得分
1.文化程度
得分标准:大专(高职)为30分;大学本科为60分;硕士研究生为100分;博士研究生为200分。按最高学历计分,不累加计分。
2.技能人才国家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或者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资格
得分标准:职业技能等级五级(初级工)为10分;职业技能等级四级(中级工)、专业技术资格初级职称为20分;职业技能等级三级(高级工)为30分;专业技术资格中级职称、职业技能等级二级(技师)为
昆山评职称在哪个网站申报
昆山市新市民积分入学报名入口://rx.ksedu.cn
昆山市新市民积分入学办事指南
一、提出申请
申请人于当年度3月1日至3月31日登录昆山教育网,点击“昆山市新市民积分入学报名”窗口,按《昆山市新市民积分入学报名操作手册》提示分区镇、分学段进入系统,准确填写拟入读学校以及相关信息,并按要求录入相关附件。
二、提供材料
申请人完成网上申报后,在当年度3月1日至3月31日内将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积分入学管理申请表》提交至所在地区镇便民服务中心积分入学管理窗口。窗口初步审核材料(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包括:
1.户籍证明;2.居住证(居住证信息与住宅房或租住房屋地址保持一致);3.房产证或房屋租赁合同(其中提供的房屋产权证遵循每5年认定一名学区生的原则〈同一家庭符合计划生育政策除外〉。租住房屋同样遵循每5年认定一名学区生的原则,有规范的合同、居住房屋水电费单据,并且房东持身份证和房产证原件到现场确认);4. 工作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或者人事关系证明材料及工资卡明细,或者法人登记证,或者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5. 计划生育证明(生育两孩及以内的提供户籍地乡级以上〈含乡级〉卫生和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生育三孩及以上的提供户籍地县级卫生和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6. 专业技术职称或职业资格证;7. 子女《出生医学证明》(幼儿园、小学)。
三、受理申请
窗口初步审核后,退还原件,复印件与《积分入学管理申请表》一起存档,并出具受理回执。
四、审核评分
相关部门进行核查评分,并在6月5日前完成核查评分工作。6月6日至6月10日申请人登录《昆山市新市民子女公办学校积分入学管理信息系统》查分。
五、公布学位
各区镇会同教育部门预测当年度准入学校可供学位数,经市政府批准后,于当年5月底前统一在昆山教育网上公布。
六、公示排名
6月20日前昆山教育网公示区镇和各准入公办学校申请人积分高低排名,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七、公布准入名单
6月底前在昆山教育网上公布各区镇各学校积分入学准入名单。
八、发放准入卡
各区镇于7月15日前向符合积分入学的新市民子女发放相应学段积分入学准入卡。
九、办理手续
取得积分入学准入卡的申请人,凭准入卡及有关材料原件在规定时间内到准入学校进行现场核对,核对无误后办理入学手续。
各区镇积分入学受理窗口地址及相关部门咨询电话
单位 地址 咨询电话
昆山开发区 开发区社会事业局1楼大厅(长江中路428号) 55216871(3月1日启用)/55216841
昆山高新区 昆山高新区便民服务中心大厅(北门路757号) 57555764
巴城镇 巴城镇行政服务中心一楼(古城路4299号) 57656298
周市镇 周市镇招商服务中心二楼(迎宾路818号) 57621718
陆家镇 陆家镇便民服务中心(陆家镇孔巷东路2号) 57281675
花桥经济技术开发区 花桥行政服务中心(绿地大道721号) 57698729
千灯镇 千灯镇行政服务中心(汉昆路9号) 36620367
淀山湖镇 淀山湖镇便民服务中心(振淀路247号) 57489786
锦溪镇 行政服务中心(锦溪镇佳苑路26号) 57220916(窗口)57230613(文教办)
周庄镇 周庄镇便民服务中心(周庄镇全旺路88号) 57214591,57211607
张浦镇 张浦镇便民服务中心(张浦镇花苑路1号) 36695815
张浦镇 张浦镇周巷社区便民服务室(周巷路周巷社区一楼) 57294577
张浦镇 张浦镇大市社区便民服务室(大市淞沪中路38号) 57256550
张浦镇 张浦镇南港社区便民服务室(震阳路西侧望江新村内) 57428835
市积分入学管理办公室 昆山市教育局(震川西路171号) 36879610
教育部门 57514822
房地产登记部门 57336012
卫生和计划生育部门 57735811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 57595709
公安部门 57711268
城管部门 57759287/
577592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