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大学法学考研专业排名
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以下简称学位中心)组织开展的学科评估,是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颁布的《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的学科划分,对具有研究生培养和学位授予资格的一级学科进行的整体水平评估。
此次学科评估历时一年,按照自愿申请参评的原则,采用客观评价与主观评价相结合的方式,所需数据由相关政府部门、社会组织公布的公共数据和参评单位报送的材料构成。通过对相关数据的公示、核查,同时还邀请了学科专家、政府部门及企业界人士进行主观评价,在此基础上形成最终评价结果。
公布评估结果旨在为参评单位了解学科现状、促进学科内涵建设、提高研究生培养和学位授予质量提供客观信息;为学生选报学科、专业提供参考;同时,也便于社会各界了解有关学校和科研机构学科建设状况。
此次评估结果于2013年初公布,此前2009年和2004年各出过一次评估结果。
本一级学科中,全国具有“博士一级”授权的高校共39所,本次有34所参评;还有部分具有“博士二级”授权和硕士授权的高校参加了评估;参评高校共计86所。以下得分相同的高校按学校代码顺序排列。
学校代码
学校名称
学科整体水平得分
10002
中国人民大学
95
10053
中国政法大学
92
10001
北京大学
90
10486
武汉大学
86
10276
华东政法大学
84
10652
西南政法大学
84
10003
清华大学
82
10183
吉林大学
80
10520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80
10384
厦门大学
79
10248
上海交通大学
77
10284
南京大学
77
10246
复旦大学
76
10319
南京师范大学
76
10422
山东大学
76
10610
四川大学
76
10036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74
10285
苏州大学
74
10558
中山大学
74
10611
重庆大学
74
10055
南开大学
72
10140
辽宁大学
72
10212
黑龙江大学
72
10459
郑州大学
72
10530
湘潭大学
72
10532
湖南大学
72
10542
湖南师范大学
72
10651
西南财经大学
72
10006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70
10034
中央财经大学
70
10151
大连海事大学
70
10247
同济大学
70
10272
上海财经大学
70
10286
东南大学
此次学科评估历时一年,按照自愿申请参评的原则,采用客观评价与主观评价相结合的方式,所需数据由相关政府部门、社会组织公布的公共数据和参评单位报送的材料构成。通过对相关数据的公示、核查,同时还邀请了学科专家、政府部门及企业界人士进行主观评价,在此基础上形成最终评价结果。
公布评估结果旨在为参评单位了解学科现状、促进学科内涵建设、提高研究生培养和学位授予质量提供客观信息;为学生选报学科、专业提供参考;同时,也便于社会各界了解有关学校和科研机构学科建设状况。
此次评估结果于2013年初公布,此前2009年和2004年各出过一次评估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