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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绩专升本浙江师范(浙江师范学院专升本)

2023-04-30 05:48:34考研分数线

浙江师范学院专升本

浙江师范大学萧山校区,有一本专业也有二本专业,是浙师大的二级学院,不是独立学院,所以当然不是专科学校,是本科学校。有本科,但是也有高职本,专升本,专科生。

浙江师范大学招专升本的学生吗

专升本要考全日制的就比较难,有些专业和学校没有对口的本科专业和学校,全日制的行不通可以考虑非全日制的。

浙江师范学院专升本招生简章

你好,中专可以提前帮自己选择别的方式进行升学,可以选择2+2或者3+2公办统招专升本,录取分数线低,先根据自己喜欢的专业选择学校,然后根据我们的指导填报学校,学习2年或者3年之后直接对接本科院校继续学习2年,而且毕业之后是全日制统招本科的毕业证。

浙江师范大学专升本2021分数线

浙江农林大学、浙江中医药大学、浙江海洋大学、温州大学、浙江理工大学、浙江工商大学、浙江财经大学、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信息工程学院、杭州师范大学、杭州师范大学钱江学院、杭州医学院、湖州师范学院、湖州师范学院求真学院、嘉兴学院、嘉兴学院南湖学院、丽水学院、宁波财经学院、宁波大学科学技术学院、宁波工程学院、衢州学院、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学院、绍兴文理学院、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台州学院、同济大学浙江学院、温州大学瓯江学院、温州商学院、温州医科大学、温州医科大学仁济学院、浙大城市学院、浙大宁波理工学院、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浙江传媒学院、浙江工商大学杭州商学院、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浙江广厦建设职业技术学院(本科)、浙江海洋大学东海科学技术学院、浙江科技学院、浙江理工大学科技与艺术学院、浙江农林大学暨阳学院、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浙江树人学院、浙江水利水电学院、浙江外国语学院、浙江万里学院、浙江音乐学院、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浙江中医药大学滨江学院、中国计量大学、中国计量大学现代科技学院。

浙江师范大学专升本2021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招生工作,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杭州师范大学2021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和规定,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四条 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接受广大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方面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五条 学校全称:杭州师范大学,院校部委代码:10346,浙江省代码:0020

  第六条 学校层次和类型:本科及研究生教育,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浙江省重点建设高校。

  第七条 学校位于历史文化名城杭州,有校本部(杭州市余杭塘路2318号)、下沙校区(杭州市学林街16号)、玉皇山校区(杭州市玉皇山路77号)。

  第八条 学校是一所以师范教育为传统,文理并重、人文科学与自然科学协调发展的综合性大学。学校前身可追溯到创建于1908年的浙江官立两级师范学堂,至今已有一百多年的历史。学校秉承“勤慎诚恕,博雅精进”的校训,不断适应创新创业教育的时代指向,现已形成研究生教育、本科教育、留学生教育、继续教育等多层次、多形式的办学格局。

  学校是全国首批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全国首批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教育部卓越教师培养计划实施单位和高素质复合型硕士层次高中教师培养试点单位;是浙江省重点建设高校、浙江省首批应用型建设示范高校,是浙江省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就业工作优秀单位。

  第九条 学校拥有人文科学、社会科学、理学、医学四大学科群,涉及哲学、文学、法学、经济学、历史学、教育学、理学、工学、管理学、医学、艺术学等十一大学科门类。学校具有学士、硕士人才培养的学位授予权和服务国家特殊需求博士学位人才培养项目,有24个一级学科硕士点,17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类别,6个ESI排名前1%学科(化学、临床医学、植物学与动物学、神经与行为科学、工程学和材料科学)。

  第十条 学校现有19个学院、1个公共教学单位、1所直属附属医院(杭州市第二人民医院)。

  学校现有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9个,国家特色专业5个、教育部专业综合改革试点1个;获国家级教学成果奖10项。

  第十一条 学校现有全日制在校生20000余人,教职工2300余人。有中国科学院院士1名。有8名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8名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 、14名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人选、28名享受国务院津贴、3名全国优秀教师、1名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等。

  第十二条 颁发证书:学校培养的本科生在规定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三条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研究、制订学校招生政策,并对重大事宜做出决策。

  第十四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五条 学校纪检监察室对学校招生工作实施监督,监督电话:0571-28865047。

  第四章 招生计划与录取原则

  第十六条 学校面向全国部分省(市、自治区)招生,招生计划以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2021级大一在学校下沙校区就读,大二转入校本部就读。

  第十七条 学校招生工作实行“学校负责、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监督”的录取体制。根据生源情况需要进行招生计划调整时,由学校招生工作组向招生计划主管部门及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同意后执行。

  第十八条 学校根据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的相关规定和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提档比例在招生计划人数的100-110%之间。

  第十九条 对考生身体健康要求,学校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 学校无男女生录取比例限制。

  第二十一条 学校公共外语为英语。

  第二十二条 学校认同并执行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第二十三条 专业录取规则:

  1. 普通类专业:

  浙江省:按照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办法执行,考生所填报的专业(类)志愿须满足该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若进档考生总分和位次号均相同,按照“综合素质评价—专业(类)相关科目分数”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其余省份:按照当地招生主管部门颁布的招生录取办法执行。其中,新高考改革省份考生所填报的专业(类)志愿须满足该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按专业组投档的省份,专业组内进档考生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组内专业志愿不设级差;非新高考改革省份,进档考生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专业志愿不设级差。若投档成绩相同,按照“录取总分名次(未公布名次的省份按照该省同分原则排序)—语数外总分—专业(类)相关科目分数”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当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都未被录取时,对服从专业调剂者,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未录满专业(类);对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予以退档处理。

  2. 艺术、体育类专业:

  我校艺术、体育类(除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均采用各省艺术、体育类统考(或联考)成绩。

  (1)音乐学(师范)、舞蹈学(师范)、美术学(师范)、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公共艺术、绘画、动画、数字媒体艺术专业:

  新高考改革省份:按照当地招生主管部门颁布的招生录取办法执行,考生所填报的专业(类)志愿须满足该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

  非新高考改革省份:若生源省有综合分换算的统一规定,则我校按照该省的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若生源省无统一规定,由高校自行确定综合分换算规则,则我校对文化、专业省统考成绩均上线的进档考生,采用“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按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音乐学(师范)、舞蹈学(师范)专业综合分计算公式:综合分=文化成绩×40% + [(专业省统考成绩(折合成100分制))×(各省高考文化总分值÷100)×60%]。美术学(师范)、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公共艺术、绘画、动画、数字媒体艺术专业综合分计算公式:综合分=文化成绩×50% + [(专业省统考成绩(折合成100分制))×(各省高考文化总分值÷100)×50%]。

  同分原则:若综合分相同,则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若专业课成绩仍相同则参照当地省份相关的文化课成绩单科顺序择优录取。

  (2)体育类专业:

  体育教育(师范)、休闲体育专业:

  新高考改革省份:按照当地招生主管部门颁布的招生录取办法执行,考生所填报的专业(类)志愿须满足该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

  非新高考改革省份:若生源省有综合分换算的统一规定,则我校按照该省的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若生源省无统一规定,由高校自行确定综合分换算规则,则我校对文化、专业省统考成绩均上线的进档考生,采用“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按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体育教育(师范)、休闲体育专业综合分计算公式:综合分=文化成绩×50% + [(专业省统考成绩(折合成100分制))×(各省高考文化总分值÷100)×50%]。

  同分原则:若综合分相同,则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若专业课成绩仍相同则参照当地省份相关的文化课成绩单科顺序择优录取。

  体育专业特招生:须参加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的体育专业特招生专项测试且成绩合格。对文化、专业成绩达到浙江省对体育特招生要求的进档考生,依据《杭州师范大学2021年体育专业特招生招生简章》《杭州师范大学2021年体育专业特招生评分标准与排序规则》择优录取。

  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 录取原则详见《杭州师范大学2021年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简章》录取时,当填报志愿人数不足招生人数的110%时,录取人数控制在填报志愿人数的85%以内。

  3.以上录取原则与生源所在省相关要求冲突的,以生源所在省统考投档录取原则为准。

  4.学校在浙江省的“专升本”招生按照《杭州师范大学2021年“专升本”招生简章》的规定执行。

  5.内地新疆班、少数民族预科班考生的录取办法按教育部的相关规定执行。

  6.学校对华侨、港澳台地区学生的录取工作按照中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地区学生办公室的有关规定和安排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