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法学考研计划分数是多少(广州法学考研计划分数是多少啊)
广州法学考研计划分数是多少啊
1.中山大学】
考研难度:较大
优势:院校法律资源书籍丰富;采取管理学院、政治与公共事务管理学院及法学院联合培养,整合三方教学资源,充分发挥优势。
劣势:初试中英语分数要求一般较高(15年有所下降);专业实力在政法类院校实力之下。
【2.浙江大学】
考研难度:适宜
优势:招生人数少,利于培养和就业;学校重视法硕;资源丰富,资金雄厚;学费较低。
劣势:独立校区,交通不便;整体实力比不上北大、人大等。
【3.华东政法大学】
考研难度:适宜
优势:专业实力强;住宿条件好;投放资源多、重视法硕教育;在华东地区的政法系统上有大批的华政资源;区位优势明显。
劣势:复试中重视英语,加大了考试难度;非985、211,不利于毕业落户。
【4.复旦大学】
考研难度:极大
优势:学校名气大、就业有保障;区位优势明显;师资投放力度充足。
劣势:报考竞争激烈,考试难度大;专业实力不靠前。
【5.武汉大学】
考研难度:适宜
优势:综合类大学,学校名气大;对法硕专业愈加重视;有律师事务所可供实习;师资力量较好;学校环境好。
劣势:区位优势不明显;住宿环境一般,距离较远。
【6.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考研难度:一般
优势:老牌法律院校,中南和华南地区法学输送较多者;就业前景乐观,特别是金融和经济方向的法律工作者;学费较少,奖助学金较多,另设有“三助”(助教、助研、助管)岗位;司法考试通过率高。
劣势:区位优势不明显,对工作地点有一定限制。
【7.西北政法大学】
考研难度:较小
优势:老牌政法类院校,西北最好的法律院校,专业实力强;在西部法学界以及司法界(法院检察院律所企业等)有广泛的人脉;社会认可度高;报考难度小。
劣势:没什么区位优势,对工作地点有一定限制(面临东部就业信息不畅、东部就业成本高等问题);非211、985;上升缓慢。
【8.西南政法大学】
考研难度:适宜
优势:专业实力强;就业地区广,一般在华南和西南地区,此外,整个广东政法系统80%以上是西南政法的天下;地处B区,录取名额较多,报考难度相对降低。
劣势:住宿条件差,投放资源相对较少;地处中部地区,区位优势不明显。
【9.辽宁大学】
考研难度:较小
优势:学校对法律硕士培养机制的探索也算尽心尽力;有专门的法律硕士奖学金;是辽宁省的主要法律人才培养基地
劣势:实力中等
【10.吉林大学】
考研难度:适宜
优势:东北地区最优秀的法律院校,专业实力强;学习氛围浓厚;设有奖学金、“三助”岗位(助研、助教和助管);重视法律硕士。
劣势:区位优势不明显,对工作地点有一定限制。
【11.对外经贸大学】
考研难度:较大
优势:对学生采取复合型培养计划,重视经济管理、英语的学习,利于形成从事经济贸易防线的法律专门人才;注重应用和实践。
劣势:法律人才培养方向有限;对英语要求高。
【12.清华大学】
考研难度:较大
优势:学校名气大,本专业发展势头猛烈;录取公正,不歧视自考生及一般院校的学生;对法律硕士相对重视,就业乐观。
劣势:学费较贵,约6.5万;复试难度大;本专业发展相对较晚;在深圳和北京两个地区进行分阶段培养。
【13.中国人民大学】
考研难度:极大
优势:专业实力强,就业有保障;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拥有11个培养方向。
劣势:录取比例较低;法律硕士(非法学)研究生的学费总额仅次北大,为60000元/3年;地处北京地区,竞争压力大。
【14.中国政法大学】
考研难度:较大
优势:专业实力毋庸置疑;师资投放多;校友多,资源广;学费不高,性价比高;法硕和本科生安排在一个校区,可以充分利用师生资源。
劣势:竞争难度大;中国政法大学属于法律专业性院校,一般都要走公务员考试流程才能就业,招聘会及宣讲会相对较少,因此,同学们想找企业性质的工作就需要费一番功夫。
【15.北京大学】
考研难度:极大
优势:专业实力强;老一辈专家及新一代翘楚众多;17个培养方向、双导师制(与法律实务部联合培养)、第二年分专业方向;奖、助学金较多。
劣势:法律硕士(非法学)研究生的学费总额为66000元/3年,为众院校之首;录取分数高,竞争大。
【16.厦门大学】
考研难度:较大
优势:学习氛围相当好,在南方的名气也很好;相对重视法硕教育,教学水平不错。
劣势:不如北京上海的地理优势大。
广州法学研究生
从教育部官方最新一轮学科评估来说,广州大学的法学评估得分67分,在全国还是能排上号的
广州法学硕士学校排名
法学考研学校排名 学校名称 评估结果
1 中国人民大学 A+
2 中国政法大学 A+
3 北京大学 A
4 清华大学 A
5 华东政法大学 A
6 武汉大学 A
7 西南政法大学 A
8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A-
9 吉林大学 A-
10 上海交通大学 A-
11 南京大学 A-
12 浙江大学 A-
13 厦门大学 A-
14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A-
15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B+
16 北京师范大学 B+
17 南开大学 B+
18 辽宁大学 B+
19 复旦大学 B+
20 苏州大学 B+
21 南京师范大学 B+
22 山东大学 B+
23 湘潭大学 B+
24 中南大学 B+
25 中山大学 B+
26 四川大学 B+
27 重庆大学 B+
28 西北政法大学 B+
29 中央财经大学 B
30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 B
31 大连海事大学 B
32 黑龙江大学 B
33 同济大学 B
34 上海财经大学 B
35 安徽大学 B
36 江西财经大学 B
37 中国海洋大学 B
38 郑州大学 B
39 湖南大学 B
40 湖南师范大学 B
41 海南大学 B
42 西南财经大学 B
43 烟台大学 B
44 中央民族大学 B-
45 浙江工商大学 B-
46 福州大学 B-
47 河南大学 B-
48 华中科技大学 B-
49 暨南大学 B-
50 华南理工大学 B-
51 深圳大学 B-
52 广东财经大学 B-
53 云南大学 B-
54 西安交通大学 B-
55 兰州大学 B-
56 甘肃政法学院 B-
57 上海政法学院 B-
58 北京理工大学 C+
59 北京外国语大学 C+
60 河北大学 C+
61 山西大学 C+
62 内蒙古大学 C+
63 上海海事大学 C+
64 上海对外经贸大学 C+
65 上海大学 C+
66 华侨大学 C+
67 华中师范大学 C+
68 贵州大学 C+
69 新疆大学 C+
70 广州大学 C+
71 宁波大学 C+
72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 C+
73 北京交通大学 C
74 首都师范大学 C
75 天津师范大学 C
76 山西财经大学 C
77 沈阳师范大学 C
78 东北财经大学 C
79 华东理工大学 C
80 河海大学 C
81 福建师范大学 C
82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 C
83 中南民族大学 C
84 西南民族大学 C
85 昆明理工大学 C
86 扬州大学 C
87 河北经贸大学 C
88 北方工业大学 C-
89 北京工商大学 C-
90 华北电力大学 C-
91 上海师范大学 C-
92 南京财经大学 C-
93 杭州师范大学 C-
94 安徽财经大学 C-
95 武汉理工大学 C-
96 华南师范大学 C-
97 广西大学 C-
98 广西师范大学 C-
99 青岛大学 C-
100 浙江财经大学 C-
广东法学考研
就业形势较好。
成立
广东海洋大学法学院的前身是成立于2001年6月的文法学院法律系。在学校党委的关怀下,在全体教工的共同努力下,法学院于2004年10月正式组建。
构成
组建后的法学院由三个平台构成:即教学平台(法学系和WTO法学系);科研平台(法学研究所和WTO研究中心);实践平台(法学实践教学中心)。法学院搭建的这三个平台,基本上能够满足师生教学、科研和实践的需要。
就业
学院现有在校本科生870人。学院生源充足,就业形势较好,2005届毕业生就业率96%,比全省法学本科专业平均就业率91.13%高出4.87个百分点;2006届毕业生就业率95.48%,比全省法学本科专业平均就业率93%高出2.48个百分点。法学院学生参加硕士研究生考试通过率达56%;参加司法考试通过率31.6%;参加公务员考试通过率31%。实现了高质量就业。
教学
学院坚持以学生为本的原则,根据市场、学生需求,确定培养方案。在通识教育的“平台”基础上,突出专业方向模块,同时设置了满足学生考研、司法考试、公务员考试等需要的课程模块,取得了预期的效果,深受学生欢迎。
师资
善之本在教,教之本在师。故学院十分重视师资队伍建设,通过引进与提高相结合方式,已初步形成一支结构合理、教学科研能力较强、敬业爱生,有较强凝聚力、充满生机与活力、能基本适应学院发展需要的师资队伍。法学院现有专任教师36名,其中副高以上职称教师12名,占教师总数的30%,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教师占教师总数的80%,另外,还聘请梁慧星(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教授、博导)、张保生(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教授、博导),符其林(暨南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博导)等12位全国著名的法学院担任法学院的客座教授或兼职教授。
广州法学考研大学
排名 等级 校名 录取线
1 A++ 北京大学 680分
2 A++ 中国人民大学 660分
3 A++ 武汉大学 650分
4 A+ 中国政法大学650分
5 A+ 复旦大学 640分
6 A+ 清华大学 680分
7 A+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670分
8 A 吉林大学640分
9 A 浙江大学 650分
10 A 西南政法大学 640分
法律专业培养系统掌握法学知识,熟悉我国法律和党的相关政策,能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特别是能在立法机关、行政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仲裁机构和法律服务机构以及涉外、涉侨等部门从事法律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