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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舟山定海高中分数是多少(浙江舟山定海高中分数是多少分)

2023-04-23 17:28:27考研分数线

浙江舟山定海高中分数是多少分

2018舟山市南海高中分数线:定海区域555分、市属区域544分;

南海实验学校是舟山市教育局于2001年8月创办的从幼儿园到高中的十五年一贯制的寄宿制素质教育示范学校。坐落在定海临城新区,占地326亩(21.73公顷),建筑面积10万余平方米,设计规模81个班级,规模在校学生3390名。总投资2.3亿元。教育设施按国内一流水准配置。有1.5万平方米的中心艺术广场、8万平方米的校园绿化带,山河景观交相辉映。

拥有800个网络接口的智能校园系统,集温水游泳池、灯光球场、体操房、舞蹈房、乒乓球房于一体的大型综合体育馆、大型会议中心、智能图书馆、电子阅览室、海洋人文馆、天象馆、演播厅、学术报告厅等一应俱全,是目前舟山市投资最多、规模最大、设施最好、师资最强的现代化学校。

舟山定海高中排名

舟山有浙江海洋大学,于1958年创建,所以,属于省部共建高校,浙江国际海运职业技术学院是经舟山航海学院,东海学,院定海职业中学组建

定海的高中

2021年舟山市高考报名人数为4001人,其中普高3737人,高职单独考试264人;共设3个考区、7个考点、136个试场。

至2020年,舟山市共有小学57所,普通高中13所,普通高等院校4所。舟山市背靠杭州、宁波等大中城市,虽然教育资源不如这些城市好,但高考实力绝对不虚。

2019年,舟山市高考人数4357人,录取4232人,录取率为97.1%,超越省录取率94.95%2个多百分点。

舟山定海二中普高升学率

有啊,定海二中右边,还有我的数学家教老师就是很好的音乐老师,但是是个男的,要找女的去家教那里打歌电话

舟山定海二中升学率

前十的是:舟山中学、普陀中学、浙江省定海第一中学、舟山市镇鳌学校、南海实验学校、舟山二中(又名舟山市田家炳中学)、舟山市普陀第三中学、舟山市东海中学、浙江省岱山中学、舟山市普陀区六横中学。

其中最好的高中是舟山中学,它始建于上世纪二三十年代,有近百年的历史。

如今它位于舟山市定海区政府附近,是浙江省一级中心中学。校园占地近70000平方米,虽然面积不大,但设备齐全,有电脑室、多媒体室和娱乐区。

八年前,这所公立学校也正式搬到了新校区--林克斯校区,这使得教师和学生的生活和学习条件得到进一步改善。

2001年,舟山中学的学士学位完成率为92.7%,这相当于几乎所有的学生都完成了学士学位,重点率达到了惊人的72.9%。

2003年,舟山中学继续稳步前进,本科毕业率上升到98.2%,小学毕业率上升到76.2%。2005年,该校的重点率高达82%,成为当时的 "高考故事"。

舟山定海一中高考2020

舟山公交560的路线:定海公交东站,金色雅苑,城东街道,昌州花苑,紫竹公寓,檀树新村,广电中心,定海一中,祖印寺,舟山二中,将军桥,西关新村,西园饭店,西园菜场,电焊机厂,凯灵中学,茅岭墩,定海六中,小山干,小山干工业区,黄家湾,柳家,桥头施卫生院,桥头施,南山总路,汪高岭,东岳山,浦东,南善桥,双桥镇政府,应周路,大岭下,小岭下,桥头社区,岑港大墩里,望海桥,岑港镇政府,外回峰,涨次,小涨次,泰莱公司,碇次,碇次地爿,丁家山,金塘弄,烟墩路口,烟墩,外弯,石秃岩,马鞍,天禄公司,农场,宫前,北斗岙,步枪湾。

浙江舟山定海高中分数是多少分录取

:2021-07-02 16:48:21

根据舟山市2021年高中招生工作日程安排,我市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于7月1日结束,7月2日上午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普高录取分数线,考生可以通过浙里办或舟山教育网查询录取结果。

舟山中学:市区录取分数线567分、岱山区域567分、嵊泗区域558分;

南海高中:市区551分、嵊泗区域545分;

定海一中:市区533分;

田家炳中学:公费学位520分,民办划线招生475分;

绿城育华学校:民办划线招生516分;

白泉高中:市区471分;

普陀中学:市区527分;

沈家门中学:市区496分;

六横中学:市区460分;

岱山中学:岱山区域479分;

东沙中学:岱山区域406分、其他区域457分;

嵊泗中学:嵊泗区域425分、市区465分。

2021年,我市4所优质普通高中首次实施特色招生,录取分数线如下:

舟山中学强基计划班录取分数线578分;南海高中科技创新班563分;定海一中博雅人文班549分;普陀中学海洋科创班549分

舟山定海中考分数线

2021年中考460分能否上普高主要看你所在的区域,不同高中在不同区域录取线不同,录取线最高的是舟山中学,市区和岱山录取线567分,嵊泗558,南海中学市区551,嵊泗545,定海一中533,白泉高中471,普陀中学527,沈家门中学496,录取线较低的是东沙中学岱山区域406,其它457

定海区高中录取分数线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招生工作,维护考生、学校的合法权益,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各省(市、自治区)教育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凡参加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以下简称'高考')并填报浙江海洋大学志愿的考生均适用本章程。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全称:浙江海洋大学;学校代码:10340。

第四条 办学层次和类型:学校是自然资源部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共建高校、省市共建重点高校。学校创建于1958年,是一所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和外国留学生、港澳台学生招生权,以海洋为特色,理学、农学、工学、管理学、经济学、文学、历史学、教育学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省属教学研究型大学。

第五条 颁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学校名称:浙江海洋大学。

第六条 学校地址: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临城街道海大南路1号,邮编316022。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七条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决定招生相关事宜。

第八条 学校学生处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协调处理学校招生日常事务。

第九条 招生录取工作接受学校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同时接受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第四章 招生批次与招生计划

第十条 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对人才的需求趋势及学校自身办学条件,经浙江省教育厅批准,2020年学校计划面向全国27个省(市、自治区)招生。招生人数和批次(类别)以各省(市、自治区)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 招生录取工作严格遵守教育部、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和规定,执行'学校负责,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监督'的录取制度,严格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十二条 学校认可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的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第十三条 学校在浙江省的'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按照《浙江海洋大学2020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执行。

第十四条 学校在招生录取时,同等对待录取往届生与应届生。

第十五条 报考海洋科学类(星颉实验班,含海洋科学、海洋技术专业)的浙江考生,要求外语语种为英语,高考英语成绩不低于110分,如英语单科成绩符合条件的生源不足,则适当降低英语单科成绩要求至额满为止。

第十六条 船舶与海洋工程(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专业只录取有志愿的考生,入学后不能转专业。

第十七条 船舶与海洋工程(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专业招收英语或俄语考生,其高考英语或俄语成绩要求不低于105分;学校其他各专业原则上招收以英语为外语语种的考生,报考英语、英语(师范)、商务英语专业的考生,其高考英语成绩要求不低于105分。上述外语单科成绩按总分150分计,具体按各省(市、自治区)普通高考实际外语单科总分等比例换算。

第十八条 航海技术、轮机工程(轮机管理方向)专业由于工作性质特殊,主要招收男生(不适宜女生报考),其他专业不设男女生录取比例。航海技术、轮机工程(轮机管理方向)专业在浙招生录取考生的高考总分不得低于普通类第二段分数线。

第十九条 体检要求

1.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对于'学校可以不予录取'的,则不予录取。

2.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精神,对于'学校有关专业可不予录取'的由学校视情况取舍。体检受限专业具体如下:

患有轻度色觉异常(俗称色弱)不能录取的专业:食品科学与工程、食品质量与安全、药学、化学工程与工艺。

患有色觉异常II度(俗称色盲)不能录取的专业:除同轻度色觉异常(色弱)外,还包括油气储运工程、海洋油气工程。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关于印发<海船船员健康检查要求>的通知》(海船员[2012] 678号)等文件精神,航海技术、轮机工程(轮机管理方向)专业要求考生无口吃、四肢无残缺、听力正常。报考航海技术专业的考生,男生身高1.65米(含)以上,女生身高1.60米(含)以上,辨色完全正常,双眼裸视力4.7(0.5)及以上,且矫正视力均能达4.9(0.8)及以上(须经考生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确认);报考轮机工程(轮机管理方向)专业的考生,男女身高在1.55米(含)以上,无红绿色盲,双眼裸视力4.6(0.4)及以上,且矫正视力均能达4.8(0.6)及以上(须经考生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确认)。其他要求参照《海船船员健康检查要求》执行。

考生应结合个人高考体检结果合理填报志愿,录取中因考生体检原因造成的退档由考生本人负责。学校在新生入学后进行体检复查。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根据具体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条 具体录取方式

1.学校执行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关于投档的有关规定,在高考成绩达到同批次(类别)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一般为100%-120%,具体比例视各省(市、自治区)生源情况而定。

2.学校对浙江省、上海市、山东省和海南省设定招生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考生在满足选考科目要求的前提下填报相关专业(类)志愿,并执行考生所在省(市)招生主管部门关于投档的有关规定。

3.江苏省考生录取:要求考生的两门选测科目的等级是2B及以上,必测科目成绩均须达到合格(即5合格)。考生进档后按'先分数后等级'的规则择优录取,当投档成绩相同时,选测科目等级高者优先(优先录取的等级顺序为A+A+→A+A→A+B+→AA→A+B→AB+→AB→B+B+→B+B→BB),如仍相同,再按单科顺序及分数高低依次录取,文科按语文(含附加分)、数学、外语排序,理科按数学(含附加分)、语文、外语排序。

4.其他省份考生录取:

(1)进档考生专业安排办法实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按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后按专业志愿顺序安排专业。投档成绩相同者,按单科顺序及分数高低依次录取,文科按语文、文科综合、数学、外语排序(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有特殊要求除外),理科按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排序(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有特殊要求除外)。

(2)当考生填报的所有专业志愿都未被录取时,对服从专业调剂且体检合格者,学校按照考生的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随机调剂至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予以退档处理。

(3)若平行志愿或第一院校志愿生源不足,则接收征求志愿或非第一院校志愿的考生,并以分数优先的原则录取到生源不足的专业。

(4)实行院校平行志愿投档的进档考生,只要专业服从且体检合格者,均予录取。

第二十一条 录取工作结束后,学校以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录取名册为依据,寄发录取通知书;通过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及学校网站等渠道向社会公布各批次录取名单;考生也可登录学校招生网查询录取情况。考生档案根据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规定办理。

第二十二条 被我校录取的新生,按学校有关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应当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学校在报到时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合格的办理入学手续,予以注册学籍;审查发现新生的录取通知、考生信息等证明材料,与本人实际情况不符,或者有其他违反国家招生考试规定情形的,取消入学资格。

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中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学校将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做出相应处理。

第六章 收费、奖学金及资助

第二十三条 学费收费标准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经物价部门批准,学校实行学分制收费(船舶与海洋工程中外合作办学项目除外)。学分制学费分为专业学费和学分学费两部分(其中学分学费标准为每学分75元,计费学分为每学年40学分;专业学费为国家规定的学年学费减去学分学费之差)。学校新生学费标准具体如下:

1.工科类专业

(1)船舶与海洋工程、土木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学费为6300元/生·学年(其中学分学费3000元/生·学年,专业学费3300元/生·学年)。

(2)其他工科专业(交通管理专业除外),学费为5500元/生·学年(其中学分学费3000元/生·学年,专业学费2500元/生·学年)。

2.农林类专业,学费为5000元/生·学年(其中学分学费3000元/生·学年,专业学费2000元/生·学年)。根据浙价费〔2014〕240号文件规定,就读水产养殖学专业的浙江省籍学生免学费。

3.其他类专业

(1)海洋科学、海洋技术、药学、财务管理、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专业,学费为5500元/生·学年(其中学分学费3000元/生·学年,专业学费2500元/生·学年)。

(2)其他专业(含交通管理专业),学费为4800元/生·学年(其中学分学费3000元/生·学年,专业学费1800元/生·学年)。

4.船舶与海洋工程(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学费为19800元/生·学年。

第二十四条 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东海奖学金、王成海奖学金、杨詠曼奖学金、海燕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等10余种奖助学金。

第二十五条 学校设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专项资助经费。报到时,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持《浙江省学生资助对象认定申请表》通过'绿色通道'直接办理入学手续。入学后,根据《浙江海洋大学学生资助办法》,学校将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资格认定。经学校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通过申报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和困难补助等多种渠道获得资助。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适用于浙江海洋大学2020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二十七条 咨询联系方式:

1.招生热线:0580-2550022、0580-2550291 (传真)

2.学校网址:www.zjou.edu.cn,招生网址:zs.zjou.edu.cn

3.招生微信号:zhdzsb,电子邮箱:zhdzsb@zjou.edu.cn

4.学校监察部门申诉举报电话:0580-2627855,电子邮箱:jw@zjou.edu.cn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由浙江海洋大学学生处负责解释。本章程若有与国家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有关规定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有关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