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党校考试多长啊(山东党校考试多长啊时间一次)
山东党校考试多长啊时间一次
1.学校概况:山东省委党校是省委直属事业单位,是培养党和政府干部的重要基地,现已成为全省最高水平的培训机构之一。
2.招生对象:年龄不超过40周岁,有较高文化和政治素质的党员和干部。
3.招生计划:本次招生计划共招收100名学员,其中60名为在职党员和干部,40名为新生。
4.报名条件:(1)参加过中共党的培训;(2)在工作中有显著成绩和较高评价;(3)无不良记录。
5.报名时间:1994年3月1日至4月15日。
6.报名方式:可以在山东省委党校办公室领取招生简章并填写报名表,也可以通过邮寄的方式提交报名表。
7.考试科目:政治理论和组织工作。
8.考试时间:1994年5月15日。
9.录取方式:按照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综合评定。
10.学习内容: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党的组织理论和实践、领导干部工作方法和实务、国内外形势及政治、经济、文化方面的最新研究成果等。
11.学制:两年,按学期进行教学。
12.学习形式:教学相结合,以理论教学为主,结合实践教学。
13.毕业要求:修满规定标准的学分并合格通过毕业论文答辩。
14.毕业认定:由山东省委党校颁发毕业证书。
15.注意事项:(1)所有学员全日制在校学习,学员须自行解决工作和家庭问题;(2)凡在学习期间有不良行为者将被取消学籍。
山东党校研究生考试时间
不同级别的党校、同一级别的党校不同班次学制长短不一样。比如,中央党校学制一般是半年,即到中央党校学习的党员干部要在中央党校脱产学习6个月。但也有些轮训班学制在3-5天,比如一些重大专题的省部级培训班。
安排党校学习一般是由党组织或人事部门负责安排。根据培训目标,学习期有长有短,通常短的一周,也有一个月三个月的,长的半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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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得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不能一概而论。
一是党校函授专科,本科学历。此类学历不是国民教育序列,学信网无法查到,但是在体制内职务任免时是认可的,体制外不认可。
二是党校研究生学历。这分两种情况,一是党校自己组织的研究生入学考试,这个依旧不属于国民教育序列,学信网无法查到,体制内职务任免时认可,体制外不认可;二是参加国家组织的每年12月份的全国研究生入学考试的党校,通过研究生考试后进入党校学习,获得毕业证和学位证属于国民教育序列,学信网可查,国家承认。目前,只有中共中央党校和地方14所党校有资格参加国家组织的研究生入学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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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委党校(山东行政学院)目前为“两地五校区”办学格局。济南市有东校区、燕山校区和西校区3个校区。东校区位于济南市旅游路3888号(历城区彩石街道),规划占地面积420余亩,一期工程占地237亩,建筑面积10.74万平方米,2011年3月正式启用;二期工程占地180亩,建筑面积5.47万平方米。燕山校区位于济南市燕子山东路1号(历下区姚家街道),占地198亩,建筑面积4.65万平方米。西校区位于济南市经七路588号(槐荫区青年公园街道),占地面积53亩,建筑面积4.6万平方米。岸堤校区位于省委党校创建地临沂市沂南县,占地面积60亩,建筑面积2.33万平方米,2019年9月正式启用。与临沂市委共建的沂蒙干部学院,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暂不定机构规格,由省委组织部管理,具体由省委党校(山东行政学院)负责。学院下设5个部室和机关党委。实有52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30人,正高级职称1人,副高级职称10人,博士5人。学院位于临沂市河东区,占地面积376亩,建筑面积13.7万平方米,2019年9月正式启用。
山东省委党校期末考试
全日制的是一种全天候教学的体制,是“全日制教育”的简称。意思是通过国家统一组织的每年6月的统一高等院校入学考试,各高校通过省一级招办录取进入各高校就读而获得的学历。
学生入学约两个月之后在高等教育网上能够查到学籍,如果不能查到学籍就不是普通高校全日制的学生。而非全日制学历教育包括网络教育、自考。各地民办院校和党校(非参加成教招生和研究生统招)颁发的毕业证书,学历同样得到认可,享受相同待遇。
山东党校考试多长啊时间一次考试
报考条件如下:(一)符合以下条件人员,可以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3.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4.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5.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法学类本科学历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法律硕士、法学硕士及以上学位,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相应学位且从事法律工作满三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实施前已取得学籍(考籍)或者已取得相应学历的高等学校法学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或者高等学校非法学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并具有法律专业知识的,可以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所辖自治县(旗),各自治区所辖县(旗),各自治州所辖县;国务院审批确定的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所辖县(县级市、区)和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县级市、区)(重庆市的10个重点县、区除外);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所辖的县级市、区(乌鲁木齐市所辖的区除外);黑龙江省大小兴安岭地区等艰苦边远地区,可以将报名学历条件放宽为高等学校本科学历。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21年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包括专升本,下同)和以同等学力报考的应届硕士毕业生可以报名参加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1.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2.曾被开除公职或者曾被吊销律师执业证书、公证员执业证书的;3.被吊销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4.被给予二年内不得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国家司法考试)处理期限未满或者被给予终身不得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国家司法考试)处理的;5.因严重失信行为被国家有关单位确定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并纳入国家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的;6.因其他情形被给予终身禁止从事法律职业处理的。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人员,已经办理报名手续的,报名无效;已经参加考试的,考试成绩无效。已经取得A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不得报名参加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三)参加2019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成绩达到全国统一合格分数线或者放宽合格分数线的,合格成绩在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中有效。其中,达到全国统一合格分数线的,可在主观题考试报名时确认参加2020年主观题考试,符合放宽政策的可同时申请享受放宽政策;达到放宽合格分数线的,可报名参加2020年客观题考试和主观题考试,或者直接确认参加2020年主观题考试。(四)报名人员可选择使用汉文或者蒙古文、藏文、维吾尔文、哈萨克文、朝鲜文五种少数民族语言文字试卷参加考试。应试人员应当使用同一语言文字试卷参加客观题考试和主观题考试。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可以选择使用简体汉字或者繁体汉字填报本人信息和答题。
教育部文件提出:根据中央有关文件规定,党校学历不应等同于国民教育系列的学历。 所以一般无法以党校学历报考要求国民教育学历的公务员考试、上一级的国民教育学历如考博、要求国民教育学历的国家司法考试等,这是符合文件规定的。国家教育主管部门多次明文重申,党校函授及在职学历不属于国民教育序列。在有些资格考试、研究生考试等的学历资格审定中,党校学历都被明确拒绝。
山东省委党校报名时间
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大专毕业学历后,经2年或2年以上(从大专毕业到录取为硕士研究生当年的9月1日),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按同等学力报考);
3.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须出示大学英语四级考试证书或成绩报告单(450分以上)并提供两篇在核心期刊发表的、与所报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复试时,须加试两门本科专业基础课;
4.年龄不超过40周岁;
5.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山东党校怎么考
山东省委党校的学历只要是参加国家统一的成人招生入学考试录取的,通过学习,达到毕业要求,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的,国家是承认学历的
山东省委党校考试试题
党校研究生和普通校研究生考试专业考试科目不同,一般为政治、英语、专业课一、专业课二。 政治与外语是全国统考,专业课是各个学校自己出题。
党校的研究生不参加统招,由中央党校单独招生。每年3月报名,5月考试。校考试试题类型及范围 试题类型:选择题,共100题。 试题结构:党的基本知识占80%,时政占20%。
山东党校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客观公正科学评价党校教师的专业技术水平,促进党校师资人才队伍建设,推动党校事业发展,根据《中国共产党党校(行政学院)工作条例》(中发〔2019〕44 号)及《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鲁办发〔2018〕1 号)等文件精神和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党校教师队伍实际,制定本标准条件。
第二条 党校教师职称名称
(一)设区的市级以上党校
1.正高级职称名称:教授
2.副高级职称名称:副教授
3.中级职称名称:讲师
4.初级职称名称:助教
(二)县(市、区)级党校
1.正高级职称名称:正高级讲师
2.副高级职称名称:高级讲师
3.中级职称名称:讲师
4.初级职称名称:助理讲师
(三)党校教师系列内部同级别的职称不需要改系列,符合高一级职称标准条件的,可直接申报高一级职称。
第三条 坚持综合评价,不唯学历、不唯资历、不唯论文、不唯奖项。要在考核基本条件基础上,重点考量承担的教学工作量和教学效果;重点考量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贡献、在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解读等方面的业绩;重点考量指导青年教师成长等方面的成效;重点考量服务党委政府决策方面发挥的作用;重点考量在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方面的表现。要将年度考核结果作为评价的重要参考依据。
第四条 本标准条件适用于党校从事教学和科研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承担相近职能的其他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可参照执行。
第二章 基本条件
第五条 坚持党校姓党,热爱党校事业,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第六条 马克思主义理论功底扎实,熟悉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专业知识丰富,注重调查研究,勇于理论创新,具有较强的教学、科研和决策咨询能力。
第七条 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认真遵守本单位各项规章制度,学风严谨,品德高尚,为人师表,行为世范,自觉维护党的形象和党校声誉。
第八条 按规定参加继续教育学习并取得继续教育学时。
第三章 评价标准
第九条 学历资历条件
(一)教授(正高级讲师):取得大学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聘任副教授(高级讲师)5 年以上,且近5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以上档次。
(二)副教授(高级讲师):取得大学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聘任讲师5年以上,且近5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以上档次;取得博士学位,聘任讲师2年以上,且近2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以上档次。
(三)讲师:取得大学以上学历或学士学位,聘任助教(助理讲师)4年以上,且近4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以上档次;取得硕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证书,聘任助教(助理讲师)2年以上,且近2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以上档次;取得博士学位。
(四)助教(助理讲师):取得大专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3年以上,且近3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以上档次;取得大学以上学历或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证书,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1年以上,且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以上档次;取得硕士学位。
第十条 能力业绩条件
(一)正高级职称
1.教授
聘任副教授以来,取得下列其中两项业绩:
(1)教学业绩:每年教学工作量在本单位同层级承担教学任务人员中列前40%,教学质量评估成绩优秀。
(2)教学成果:获全省党校(行政学院)系统精品课、优秀教学奖等重要教学竞赛奖。
(3)咨政成果:省党校教师成果获省(部)级领导肯定性批示(首位);市党校教师成果获省(部)级领导肯定性批示(前2 位)或市(厅)级党政主要领导肯定性批示(首位或第一执笔人)。
(4)成果获奖:省党校教师科研成果获山东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或全国党校(行政学院)系统优秀成果奖(首位);市党校教师科研成果获山东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或全国党校(行政学院)系统优秀成果奖(前2 位),或在市级科研成果竞赛中获奖或在全省党校(行政学院)系统科研成果竞赛中获一等奖(首位)。
(5)科研项目:主持完成省社科、省软科学科研项目或全国党校(行政学院)系统重点调研课题。或市党校教师主持完成市社科、软科学科研项目,或2 项全省党校(行政学院)系统课题、市委市政府委托课题。
(6)理论文章:在核心期刊、国家部委主管的主要报刊、省级党报发表理论文章3 篇(首位);或在CSSCI来源期刊发表论文2 篇(首位)。
(7)著作教材:公开出版本专业著作或教材(首位)。
(8)综合业绩:省党校教师当选省级,市党校教师当选市级党委、政府组织评选的高层次人才;或获全省党校(行政学院)系统优秀教师等市级以上表彰。
2.正高级讲师
聘任高级讲师以来,承担教学任务,并取得下列其中两项业绩:
(1)教学业绩:每年教学工作量在本单位同层级承担教学任务人员中列前40%,教学质量评估成绩优秀。
(2)教学成果:获全省党校(行政学院)系统精品课、优秀教学奖等重要教学竞赛奖。
(3)咨政成果:研究成果获省(部)级领导肯定性批示(前3 位);或获市(厅)级主要领导肯定性批示(首位或第一执笔人)。
(4)成果获奖:科研成果获山东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或全国党校(行政学院)系统优秀成果奖(前 3位),或在市级科研成果竞赛中获奖(首位)。
(5)科研项目:完成省社科、省软科学科研项目或全国党校(行政学院)系统重点调研课题(前 2 位);或主持完成市社科、软科学科研项目或全省党校(行政学院)系统课题或市委市政府委托课题。
(6)理论文章:在核心期刊、国家部委主管的报刊、市级党报上发表理论文章3 篇(首位);或在核心期刊发表论文2 篇(首位)。
(7)著作教材:公开出版本专业(相近专业)著作或教材(前2 位)。
(8)综合业绩:获市级以上表彰或人才类荣誉。
(二)副高级职称
1.副教授
聘任讲师以来,取得下列其中两项业绩:
(1)教学业绩:每年教学工作量在本单位同层级承担教学任务人员中列前40%,教学质量评估成绩优秀。
(2)教学成果:获全省党校(行政学院)系统或全市党校系统精品课、优秀教学奖等重要教学竞赛奖。
(3)咨政成果:研究成果获省(部)级领导肯定性批示(前3 位)。或市党校教师获市(厅)级主要领导肯定性批示(首位或第一执笔人)。
(4)成果获奖:科研成果获山东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或全国党校(行政学院)系统优秀成果奖(前 3位)。或市党校教师科研成果在市级科研成果竞赛中获奖(前2 位)或在全省党校(行政学院)系统科研成果竞赛中获奖(首位)。
(5)科研项目:完成省(部)级项目(前 3 位)。或市党校教师完成市社科、软科学科研项目(前2 位),或全省党校(行政学院)系统课题或市委市政府委托课题(首位)。
(6)理论文章:在核心期刊、国家部委主管的报刊、省级党报上发表理论文章2 篇(首位);或在CSSCI 来源期刊发表论文1篇(首位)。
(7)著作教材:公开出版本专业(相近专业)著作或教材(前2 位)。
(8)综合业绩:获校优秀教师、拔尖人才、先进个人等综合评价类称号。
2.高级讲师
聘任讲师以来,承担教学任务,并取得下列其中两项业绩:
(1)教学业绩:每年教学工作量在本单位同层级承担教学任务人员中列前40%,教学质量评估成绩优秀。
(2)教学成果:获全市党校系统精品课、优秀教学奖等重要教学竞赛奖。
(3)咨政成果:研究成果获省(部)级领导肯定性批示,或市(厅)级领导肯定性批示(前2 位),或县级党政主要领导肯定性批示(首位或第一执笔人)。
(4)成果获奖:科研成果获山东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或全国党校(行政学院)系统优秀成果奖,或在市级科研成果竞赛中获奖(前2 位),或在全市党校系统科研成果竞赛中获奖(首位)。
(5)研究项目:完成省(部)级科研项目,或全省党校(行政学院)系统科研项目、市社科、市软科学科研项目(前2 位),或全市党校系统科研项目或县委县政府交办的重要研究项目(首位)。
(6)理论文章:在核心期刊、国家部委主管的报刊、市级党报上发表理论性文章2 篇(首位);或在CSSCI 来源期刊发表论文1 篇(首位)。
(7)著作教材:公开出版本专业(相近专业)著作或教材(前3 位)。
(8)综合业绩:获县级以上表彰或人才类荣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