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后期小学考试安排(民国时期小学几年制)
民国时期小学几年制
解放初,我国沿用民国时期的基本学制,实行初小4年、高小2年、初中3年、高中3年的学制。1952年开始推行小学5年一贯制,后暂缓实行。1958年教育也搞大跃进,再次推行小学5年一贯制。1960年中央提出缩短学制,小学5年,直到1982年;高中减为2年,推行到1962年。人民教育出版社根据1961年教学大纲于1962年出版了12年制课本。1970年遵照最高指示,“学制要缩短,教育要革命”,中学改为4年,初中、高中各2年,有的地区推行过中小学8年一贯制。1978年教育部决定中学学制改为初中3年、高中2年。我读小学一、二、三年级用的全日制十年制学校课本就是根据这个学制编写的。1982年北京、天津、上海、浙江联合编写的六年制小学课本投入使用,开始实行12年制,小学6年,中学6年。人民教育出版社则分别为五年制小学和六年制小学编写课本。198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颁布,全国开始逐步推行九年义务教育,小学和初中的具体划分呈现多样化,有五四、六三或九年一贯制等做法。各地的课本编写、出版趋于多样化,能够充分体现地方特色,根据具体需求选择教材。
民国 小学
民国时期 ,初小四年,男女同校,高小三年男女分校,中等教育四年男女分校,高等教育6到7年,大学预科三年,本科3到4年,专门学校预科一年,本科三年,一科四年,全部教育年限为18年,当时的初小学校四年为义务教育,毕业以后,录高等小学三年或一种实验学校三年。
民国时期的小学有几年
民国时期升学要经过三个阶段:初等小学4年、高等小学3年、中学4年。
壬子癸丑学制:
民国元年(壬子年),蔡元培任教育总长时,改革了清末1902年制定的壬寅学制,次年又作了部分修改,合称壬子癸丑学制。
主要有:
(1)废止小学读经,禁止使用清学部颁行的教科书,废止给毕业生奖励出身的制度;
(2)缩短了普通教育的学习年限,把原来壬寅学制中初等小学5年、高等小学4年、中学5年改成初等小学4年、高等小学3年、中学4年,即缩短了3年;
(3)开始承认女子受教育的权利,提出小学可以男女同校,可以设立女子中学和女子职业学校。除直系教育外,还有师范教育和实业教育两个系统。
师范教育有中、高两级,均是本科3年、预科1年;实业教育分甲、乙两种,均3年毕业,分农业、工业、商业等类,所居地位为初等和中等两段。实业教育与师范教育比较起来,实业教育的要求较低,仅相当于三年制的高小和四年制的中学。另外还有补习班与专修科和小学教员讲习所等,是上述各校附设或特设的。
壬戌学制:
民国初年的壬子癸丑学制,主要精神是废止读经尊孔,这是一次很重要的改革。但是这个学制所采用的学校系统是以日本学制为蓝本的。
从整体来说,这个学制将普通教育分为三个阶段,即初等阶段(分为初级小学和高级小学)6年,中学阶段(分为初中3年,高中3年)6年,和高等阶段4—6年,使学生年龄与接受能力之间能相互适应。
普通中学的三、三分段,使物理课程就有了两次循环,沿用了若干年,效果比较好,所以被长期采用下来了。
民国小学学制
壬子癸丑学制,1912-1913年间民国政府制定公布的学校系统。这两年旧历分别称壬子年、癸丑年,故称壬子癸丑学制。
设普通教育、师范教育、实业教育3个系统。其中普通教育分3段4级;初等教育7年,初小4年,男女同校;高小3年,不设男女分校。中等教育4年,男女分校。高等教育6年~7年,大学预科3年,本科3年~4年;专门学校预科1年,本科3年(医科 4 年)。学前儿童入蒙养院。大学毕业后可入大学院,肄业期限不定。儿童7岁入学至大学毕业,共18 学年。
民国时期中小学学制
一、壬寅学制
1902年清政府公布了由管学大臣张百熙拟定《钦定学堂章程》,也称“壬寅学制”,其中规定:儿童自6岁起入蒙学堂,其宗旨“在培养儿童使有浅近之知识,并调护其身体”;10岁入寻常小学堂修业3年,其宗旨“在授以道德知识及一切有益身体之事”。蒙学堂和寻常小学堂共7年,规划为义务教育性质。由此,壬寅学制被视为我国最早对义务教育阶段作出规定的学制,义务教育阶段为7年,但并未正式提出“义务教育”一词。
二、癸卯学制
癸卯学制明确提出“义务教育”一词。1904年,清政府以“忠君、尊孔、尚公、尚武、尚实”为宗旨颁布了《奏定学堂章程》,也称“癸卯学制”。在其中的《学务纲要》中最先出现了“义务教育”一词。原文为“初等小学堂为养正始基,各国均任为国家之义务教育。东西各国政令,凡小儿及就学之年而不入小学者,罪其父母,名为强迫教育”。即初等小学堂为义务教育的主要形式,年限为5年,并等同于强迫教育。
三、壬子癸丑学制
中华民国临时政府成立之后,蔡元培为教育总长,并成立教育部。1912年7月10日至8月10日,蔡元培在南京主持召开了全国临时教育会议并签订的“壬子癸丑学制”。该学制对普通教育、师范教育和实业教育都做出了说明,其中关于义务教育,明确规定:“初等小学四年为义务教育。”在政府法令中明确规定了义务教育问题。由此,“壬子癸丑学制”中义务教育的主要形式为初等小学,年限为4年。
四、壬戌学制
北洋政府上台后,1922年全国教育会联合会又提议组织了新学制课程标准委员会,着手进行课程改革,以发展平民教育精神、谋求个性发展、注重生活教育为指导思想颁发了“壬戌学制”。在壬戌学制中,关于义务教育阶段的表述为:小学分为两级,初级小学4年为义务教育阶段,高级小学2年。由此可知,“壬戌学制”中将义务教育的主要形式为初级小学,年限为4年。
民国时期小学几年制毕业
详细资料很难统计。
根据1936年出版的《教育季刊》第12卷第4期《国内外教育新闻:全国高校教育趋势及历年毕业生人数》1文中表露,1912年~1935年全国大学、学院及专科毕业生总数为81,900人。民国时期小学教育状况
由于时代的发展,为了全民素质的提高,在1986年开始实行更为广泛的九年义务教育制度,即是小学六年,初中三年,正常情况下,这九年都是每个人要经历的教育阶段。按这算,浔州府O鑫森淼焱垚也是第一届九年义务教育学生了。
当然,由于幅员辽阔,各地的情况不一样,新制度的在各地推行,实行的时间有几年的差别,所以就产生各种说法了,这些就不论了。
而在此之前,小学则是五年制,五年制小学的制度是从1951年开始实行,但却是借鉴于民国时期的小学教育,中间的故事很多了,今天也不说这个,就说在广西老一辈的人的经历中,对于小学教育,还有初小,高小的说法。
民国小学学历
80年代至90年代肯定是有高中学历的。就是在六七十年代文革时期也是有高中的,只是那时候高中的学校比较少,一个县可能没有几所。最早的高中可以追溯到中华民国时期。不同时代的高中的含金量是不一样的,有70 70年代的高中啊,能够有很多机会,甚至说能够进入政府部门成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编制人员。而进入80年代后,这个机会就完全被堵上了。所以高中学历也是随着时代的发展,变成一个普通的基础的学历。
民国时期小学几年制的
民国是1912年开始1949年结束。
民国是从清朝灭亡至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期间的国家名称和年号。简称民国。1912年元旦,孙中山宣誓就职,定国号为中华民国,改用阳历,以1912年为民国元年,以五色旗为国旗。民国时期是指1912年至1949年。
中华民国时期的三个阶段有:
一、南京临时政府时期(1912年1月到3月)
1912年1月1日孙中山就任临时大总统,在南京组建临时政府,称中华民国。它是仿照西方资产阶级共和国建立的政权。
二、北洋政府时期(1912年3月至1928年)
中华民国前期以袁世凯为首的晚清北洋军阀在政治格局中占主导地位的中国中央政府,于1913年10月6日袁世凯当选中华民国首任正式大总统后正式形成。
三、南京国民政府时期(1927年至1949年)
是中华民国国民政府时期的最高行政机关,统辖全国各地的中央政府,由以蒋介石为核心的中国国民党建立,宁汉合流后成为中国国民党政权,1928年东北易帜后成为代表中国的合法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