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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人才引进考试安排(2021东莞人才引进)

2023-05-04 03:34:06研究生院

2021东莞人才引进

为统一和规范全市人才积分制入户工作,加快人才入户办理,根据《东莞市人才入户管理办法》,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申请对象

  (一)基本条件。申请入户我市,须同时符合以下五项条件:

  1.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就业、经商的非本市户籍人员。

  2.无违反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的规定;超生的,夫妻双方必须接受处理完毕满5年;其他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夫妻双方必须接受处理完毕。

  3.无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及其活动,无刑事犯罪记录。

  4.在广东省内参加社会保险。

  5.持我市有效《广东省居住证》。

  (二)积分条件。根据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建立积分指标体系,对申请人申请入户的条件进行量化评分,当申请人累计积分达到规定分值100分时,经公示无异议的,获得入户资格。

  二、申请积分制入户所需资料

  申请人申请时,应一次性提交所需资料(属本人持有证件证明的收取复印件核验原件,属专为本次申报出具的证明材料收取原件,下同)。需随迁人员的,应在申请时一并提出。

  (一)基本资料。申请人提出积分制入户申请时,应完整提交以下基本资料:

  1.申请人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申请人及随迁人员的户口簿。

  2.申请人本人有效《广东省居住证》。

  3.户籍地乡镇(街道)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

  4.无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及其活动、无刑事犯罪记录的声明(现场填报)。

  5.在莞就业、经商证明材料。(1)就业的,提供以下任一种材料:劳动合同、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单位证明;(2)以从事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等形式在莞工作的,提供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3)经商的,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副本。(4)代理制保险营销员,通过核查其在莞参加社会养老保险情况作为在莞从业的依据。

  6.目前在我市参加社保的,提供姓名和身份证号码;目前在省内其他城市参加社保的,提供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证明。

  (二)积分材料。申请人应按照《东莞市积分制人才入户计分标准》,提供相应积分项的证明资料,不能提供有效证明资料的不得通过审核或加分。《东莞市积分制人才入户计分标准》各积分项目提交材料要求如下:

  1.文化程度。申请人提供学历证书。其中,提供大专及以上学历证书必须是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毕业证书,且需出具《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在教育部学信网或广东省人力资源部门技工教育网站上查询到个人学历情况的,可不用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但必须在递交申请当日,向受理点提交以上网站有效的验证查询码。

  2.职业资格、专业技术职称或行业注册执业资格。申请人提供职业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或行业注册执业资格证书。

  3.参加社会保险情况。在我市参加社保的,提供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在省内其他城市参加社保的,提供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证明。

  4.工作时间。选择以在我市缴纳社会保险年限计分的,提供申请人身份证号码由社保部门直接核实;选择以工作年限计分的,提供劳动合同(2008年前的劳动合同须办理鉴证),由人力资源部门审核;选择以在我市经商营业年限计分的,提供在我市依法登记注册的个体工商户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由工商部门审核(以上三种计分方式三选一)。

  5.年龄情况。由积分制入户信息管理系统自动评分。

  6.居住时间。选择以居(暂)住证核定的,提供历年流动人口居(暂)住证;选择以在莞工作时间核定的,由系统根据在莞工作时间核定结果自动计算;选择以新莞人信息服务管理系统核定的,提供身份证(以上三种计分方式三选一)。

  7.居所情况。提供自有居所的房地产权证或已办理合同备案的购房合同(非住宅类房产、自有居所所在镇街与申请入户镇街不一致的均不加分)。

  8.参加我市社区志愿服务、志愿者服务。参加我市志愿者服务的,提供由镇街团委、志愿者服务中心开具的其在本镇街内参与志愿服务的时数证明;参加我市社区志愿服务的,提交《社区志愿者服务积分入户审核表》。

  9.参加义务献血。提供东莞市中心血站出具的《无偿献血证》。

  10.慈善捐赠。提供慈善组织捐赠证明。

  11.表彰奖励。提供荣誉证书。

  12.个人投资。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副本。

  13.纳税情况。填报《纳税情况登记表》,并根据具体情况提供缴税凭证。

  14.科技方面。提供发明专利或优秀科技成果相关证书。

  15.技能竞赛。提供参加国家、广东省及我市人力资源部门(或原劳动部门)主办或与部门、行业组织联合举办的职业技能竞赛获得奖项相关证书。

  16.纳入我市计划生育属地管理。由本人申报《东莞市积分制人才入户计划生育证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已上环的,提交上环证明或现居住地计生服务所出具的半年内的查环查孕证明;已结扎的,提交结扎证明。

  17.地区引导。由积分制入户信息管理系统自动评分。

  18.企业引导。由受理部门在受理时根据申请人提供的劳动合同或者工作证明在系统上勾选企业名称及机构代码;由社保部门核实缴纳社会养老保险的单位与工作单位一致及缴纳时限。

  19.对口帮扶。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

  20.选拔考试。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由镇街人力资源部门根据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局提供的详细名单核实评分。

  三、积分制入户申请办理程序

  申请积分制入户的,按照“一口受理、并联审核”的要求,由各镇街新莞人服务管理部门负责受理,相关职能部门和机构负责审核、评分。

  (一)申请受理。申请人原则上向自有居所所在镇街的新莞人服务管理中心申请入户;无自有居所的,向工作单位所在镇街的新莞人服务管理中心申请入户。申请方式有两种:一是直接到镇街新莞人服务管理中心受理窗口申请;二是登录新莞人服务管理局网站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成功后,须到镇街新莞人服务管理中心确认报名。申请人提交申请资料后,窗口工作人员应将申请人基本信息录入积分制信息管理系统,建立积分档案,现场打印受理回执,同时对申请人提交的各类纸质资料归档处理。各镇街新莞人服务管理中心应于受理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资料移交相应职能部门或机构审核。

  (二)资料初审。在收到镇街新莞人服务管理中心移交的资料后,初审职能部门和机构应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登录积分制信息管理系统对审查资料所涉及的指标内容进行评分。申请人可登陆东莞市新莞人服务管理局网站查询审核进度。

  (三)资料复审。资料初审完成后,各镇街新莞人服务管理中心于当天确定入户候选人员名单(积分达到100分),并提交辖区计生部门、公安部门核查是否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是否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及其活动、是否有刑事犯罪记录,核查工作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

  (四)查询公示。申请人可在提交申请资料10个工作日之后,登陆东莞市新莞人服务管理局网站查询复审结果和最终积分。镇街新莞人服务管理中心根据申请人资料审核情况,将符合入户基本条件且积分达到100分的申请人列为入户候选人员,在新莞人服务管理局网站动态实时公示7天。经公示无异议的,由受理镇街新莞人服务管理中心于当天发放《东莞市人才入户卡》,加盖新莞人服务管理中心公章有效。

  (五)复核核查。申请人对入户资格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受理部门告知审核结果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核;受理部门应当自收到复核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核查,并将复核结果书面告知申请人。

  (六)档案激活。对于未获得入户资格的申请人,纳入积分制档案管理。积分情况如有调整并达到入户规定分数的,可向镇街新莞人服务管理中心重新提出入户申请,补交相关证明材料,激活积分管理档案,避免反复提交资料的现象出现。

  四、户口迁移

  (一)申请入户。申请人可在6个月内,持《东莞市人才入户卡》到拟入户地公安分局填写《东莞市入户人员信息表》(公安部门根据人口信息采集要求制订)和《入户申请审批表》,办理入户手续。逾期未办理入户手续的,视为放弃入户资格。

  (二)入户资料。申请人办理入户手续时,除提交《东莞市人才入户卡》外,还需根据自身实际按如下情况提交相应证件、证明材料:

  1.申请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广东省居住证。

  .已婚、再婚申请人需提供结婚证,离异、再婚人员须收取历次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法院判决(调解)书。非婚生育的未婚申请人需收取未婚证明;申请人丧偶的,另收取配偶死亡证明或户口注销证明材料;因丧偶再婚的,除收取前配偶死亡证明文书外,如户口簿不能反映与前配偶夫妻关系,还应收取与前配偶结婚证或当地公安、民政部门出具的夫妻关系证明等相关材料。

  3.随迁人员居民身份证(16周岁以下可不用提供)、户口簿、广东省居住证(16周岁以下可不用提供)。入户人属未成年人的,需提供《出生证》或《出生医学证明》。随迁子女属收养的,以《收养登记证》代替《出生证》或《出生医学证明》。申请人属离婚或再婚,随迁与前配偶所生未成年子女(或属非婚生育的),需提供子女抚养归属法律文书。

  4.迁入自有住房的提供《房地产权证》或已办理合同备案的购房合同。

  (三)入户办理

  公安部门自受理户籍迁入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申请人的人口信息、户籍资料审核,并通知申请人领取户口准迁证明。申请人持户口准迁证明及相关证件、证明材料回原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办理户口迁移证,再凭两证及相关证件、证明材料到迁入地公安分局户政办证窗口(莞城、石龙、虎门公安分局辖下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任何镇街、部门、社区不得增设额外的入户条件和程序,任何组织、机构及社区不能以任何理由拒绝或延误具有入户资格的申请人入户,不能向入户人员收取工本费之外的任何费用。

  (四)入户通报。公安部门要及时将户籍迁入人员情况通报辖区社区居委会,并每月定期将人才积分制入户办理情况汇总报至新莞人服务管理部门。

  五、本实施细则自2014年4月2日起实施,实施机关需要对本实施细则内容进行修订的,应当根据《东莞市人才入户管理办法》和细则实施情况报市政府批准。

  六、本实施细则由市新莞人服务管理局、市公安局负责解释。

2021年东莞市人才引进政策及补贴标准

1.实习实训补贴标准:博士生每人每月2000元,硕士研究生每人每月1500元,本科生每人每月1200元,专科生每人每月1000元。

2.就业见习补贴标准:博士生每人每月2000元,硕士研究生每人每月1500元,本科生每人每月1200元,专科生每人每月1000元,中职生每人每月800元,16-24周岁失业青年具体标准待省、州文件出台后按相关文件执行。

(二)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根据申报单位申报的实习人员人数、实习时长及实习生个人基本信息,统一向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咸丰分公司投放意外伤害保险,按月承保。

(三)用人单位根据工作实际需要和财务状况,有条件的可给予必要的生活补助和安排临时住房。

东莞市引进人才

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在“i莞家”或“粤省事”上提出申请,按要求填写信息、提交申请材料,预约就近地镇街(园区)政务服务中心(公安分局办证大厅)或东莞市民服务中心办理。

  2.受理:申请人按预约时间到预约地提交申请材料原件,工作人员现场做出受理或不予受理的决定;经审查,材料不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工作人员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

  3.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书面审查,在承诺办理时限内作出审查决定。

  4.办结:出具结果材料给当事人。

  线下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到就近地镇街(园区)政务服务中心(公安分局办证大厅)或东莞市民服务中心提出申请,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工作人员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当场做出受理或不予受理决定;经审查,材料不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工作人员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

  3.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书面审查,在承诺办理时限内作出审查决定。

  4.办结:出具结果材料给当事人。

东莞人才引进政策2020补贴多少钱

人才补贴条件

1、人事档案在我市;  2、2017年1月1日后引进我市(引进时间以首个我市用人

单位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起始时间为准);

3、与我市用人单位(党政机关、财政全额供养事业单位除外)

  签订3年或以上劳动合同,在该单位工作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满1年;其中,具有本科学历,或具有初级或中级职称,或上年度在我市缴纳个人所得税不低于3万元的人才,仅限在《2021年东莞市新时代引进创新人才综合补贴限定用人单位范围名单》工作的人才。

21年东莞市新引进人才公示

东莞入户主要分为三种入户方式:两个五年入户、人才引进入户、企业自评入户。

其中人才引进类入户又可以分为学历入户、证书类人才和表彰类人才入户。

1.两个五年入户

五年社保五年居住证

两个五年,是指五年社保+五年居住证,满足这两项直接可以申请两个五年入户东莞(不限制其他条件)

2.人才引进入户

高学历人才其他类人才

人才引进入户是指各类型的人才,包括高学历人才、证书类人才和表彰类人才

高学历人才引进入户东莞条件要求(满足其一)

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

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历

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大专学历

具备国家承认学历的非普通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

省内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学制教育毕业两年内的人员

在国(境)外学习并获得硕士以上学位

在国(境)外学习并获得学士学位

注意:不同的学历对社保和年龄要求也不一致,具体可私信

证书人才引进入户东莞条件(满足其一)

具备初级、中级、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具备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

具备技师国家职业资格

具备高级工国家职业资格

具备中级工国家职业资格

注意:不同证书对社保和年龄要求不一样,具体可私信

表彰类人才引进入户东莞条件要求

5年内,在世界技能大赛中获奖或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广东省技术能手”“东莞市技术能手”、东莞市“首席技师”“莞邑工匠”称号

3.企业自评人才入户

企业集体内部提出

由符合条件的企业向各个镇街(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为其员工提出申请

以上是外来人员迁入东莞户籍的条件要求,除以上几种入户方式外,如果夫妻其中一方是东莞户籍,也可以通过夫妻投靠的方式入户,或者未满18岁的未成年子女也同样可以通过投靠入户的方式落户东莞。

2021东莞人才引进补贴

(1)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以上学历,或具有初级以上职称,或上年度在我市缴纳个人所得税不低于3万元;

(2)人事档案关系在我市;

(3)2017年1月1日后引进我市(引进时间以首个我市用人单位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起始时间为准);

(4)与我市用人单位(党政机关、财政全额供养的事业单位除外)签订3年或以上劳动合同,在该单位工作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满1年;其中,具有本科学历,或具有初级或中级职称,或上年度在我市缴纳个人所得税不低于3万元的人才,所在单位须符合本

方案限定范围

东莞市人才引进2021

  东莞入户2021新政策规定:两个五年入户

  东莞社保五年+东莞居住证五年,并且年龄未满50周岁的人员可以直接申请入户。

  东莞入户2021新政策规定:人才入户

  申请对象:

  一、基本条件:

  申请人才落户,申请人须同时符合以下三项条件:

  1.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就业的非本市户籍人员(不含港澳台人员和外国人)。

  2.无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活动,无刑事犯罪记录。

  3.在我市参加社会基本养老保险(企业自评人才的准入情形除外)。

  二、入户条件:

  符合基本条件,年龄在50周岁以下(符合条件准入的表彰奖励类人才,不作年龄限制),达到以下准入条件之一的,可提出入户申请。

  1、 具备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2、具备国家注册执业资格;

  3、具备高级工以上国家职业资格;

  4、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以上学历;

  5、受聘于我市社会工作岗位的社工人才;

  6、具备中级工国家职业资格或国家承认的非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大专学历的人才,且在莞参加社会养老保险满3年;

  7、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大专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

  8、广东省内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具备中级工以上国家职业资格的学制教育应届毕业生:

  9、来莞创业、就业,且未在国(境)外入籍或定居的留学人员;

  10、 最近连续三个纳税年度内,在莞累计缴纳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6000元以上;

  11、 在莞登记注册并合法经营1年以上、依法纳税、吸纳就业5人以上并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的初创企业的法定代表人;

  12、 符合条件准入的表彰奖励类人才。

  (1)获得省(广东省委、省政府)部级以上表彰、嘉奖或授予荣誉称号的;

  (2)获得东莞市委、市政府表彰、嘉奖或授予荣誉称号奖励的;

  (3)在驻莞部队服役期间被授予荣誉称号或荣立- -、二、三等功,退役后在莞工作和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达到一定年限的;

  (4)近5年由我市人力资源部门推荐参加国家、广东省或我市人力资源部门主办或与部门、行业组织联合举办的职业技能竞赛获得奖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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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莞入户2021申请时间

  全年常态化受理,不设截止日期(法定节假日除外)。

  申请地点

  依据是否拥有自有产权居所选择。

  拥有自有居所的(包含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名下的)向所在镇街的人力资源分局申请入户

  没有自有居所的向工作单位所在的镇街人力资源分局申请入户

  东莞入户2021所需资料

  (一 )基本资料

  申请人提出条件准入入户申请时,应完整提交以下基本资料:

  1.申请人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和广东省居住证(属于引进人才的,提供《东莞市引进人才证明》,可不提供广东省居住证)。

  2.在莞就业、经商证明材料。

  (1) 就业的,提供劳动合同或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且与劳动者签订合同的用人单位必须在莞登记注册(用人单位在莞登记注册情况通过信息系统对接口直接查询审核);

  (2)以从事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等形式在莞工作的,提供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 (3) 经商的,提供设立组织机构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4)代理制保险营销员,通过核查其在莞参加社会养老保险情况作为在莞从业的依据。

  3.选择入户地依据材料:

  (1) 迁入本人名下自有房产的,提供《房地产权证》(未办理《房地产权证》的则须提供有效期内的《房屋登记信息查询结果》)

  (2)迁入配偶、未成年子女或其他直系亲属自有房产的,除提供《房地产权证》(未办理《房地产权证》的则须提供有效期内的《房屋登记信息查询结果》外,还需提供申请人与房产所有人的关系证明(包括结婚证、出生医学证明、户口簿、收养证、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关系证明等);

  (3) 迁入工作单位集体户的,提供单位集体户口簿扉页复印件,单位同意入户证明( 盖单位公章);

  (4) 迁入镇街新型社区集体户,免交本项依据材料。

  (二)资格资料

  申请人须按达到的准入条件类别提交相关的证明资料。

  1、具备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提供资料: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广东省外通过评审、认定取得的职称证书,须先到工作所在地人力资源分局办理资格确认)。

  2、具备国家注册执业资格;

  提供资料:国家行业注册执业资格证书(未能在国家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官方网站作出有效查验的,须提供原发证机关开具的证书验证证明)。

  3、 具备高级工以上国家职业资格;

  提供资料:高级工以上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证书须在“国家职业资格工作网”、“广东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网”或“东莞市职业技能鉴定办公室证书查询网”作出查验,未能作出有效查验的,须提供原发证机关开具的证书验证证明)。

  4、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以上学历

  提供资料:本科以上学历证书、学历鉴定机构出具的验证证明(能在教育部学信网查询个人学历情况的,无需提供学历验证证明,只须提供学信网有效验证码)。

  5、受聘于我市社会工作岗位的社工人才;提供资料:社会工作者资格证书、劳动合同。

  6、 具备中级工国家职业资格或国家承认的非全8制本科以上学历、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大专学历的人才,且在莞参加社会养老保险满3年;

  提供资料:中级工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非全日制本科、全日制大专学历证书(相应证书参照上述第3或4点要求作出查验)。

  7、具备全8制普通高等教育大专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

  提供资料:大专以上应届毕业生学历证书、学历鉴定机构出具的验证证明(相应证书参照上述第4点要求作出查验)。

  8、广东省内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具备中级工以上国家职业资格的学制教育应届毕业生;

  提供资料:中级工以上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本省职业学校、技工院校毕业证书(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参照上述第3点要求作出查验)。

  9、来莞创业、就业,且未在国(境)外入籍或定居的留学人员;

  提供资料: A类:在国境外学习并获得国外学士以上学位的归国人员,提供《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及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 B类:访问学者/外出进修类归国人员,提供《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国境外进修/访问证明。

  10、 最近三个连续纳税年度内,在莞累计缴纳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6000元以上;提供资料:姓名和身份证号码。

  11、在莞登记注册并合法经营1年以上、依法纳税、吸纳就业5人以上并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的初创企业的法定代表人;

  提供资料: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税务登记证、企业参保员工名单。

  12、符合条件准入的表彰奖励类人才。

  (1)获得省(广东省委、省政府)部级以上表彰、嘉奖或授予荣誉称号的,提供荣誉证书。

  (2)获得东莞市委、市政府表彰、嘉奖或授予荣誉称号奖励的,提供荣誉证书。(3)在驻莞部队服役期间被授予荣誉称号或荣立一、二、三等功,退役后在莞工作和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达到一定年限的,提供立功表现证书、劳动合同或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与劳动者签订合同的用人单位必须在莞登记注册)、姓名及身份证号码。

  (4)近5年由我市人力资源部门推荐参加国家、广东省或我市人力资源部门主办或与部门、行业组织联合举办的职业技能竞赛获得奖项的,提供相关职业技能竞赛奖项证书。

2020年东莞市人才引进政策

答案是:不能,但积分入户算加分项。

真想入户东莞,只要拿到高级证书即可,比如高级面点师,高级化妆师,高级会计师,高级技师等都可以入户。

现在东莞这边放开入户政策,这个时候是最好迁户过来,人才引进比较麻烦,如果在这边买房子了,再办个高级证书,入户非常快的,手续也不繁琐,东莞政府大力人才引进,只有有高级证书,就欢迎你入户东莞,这也是给当地带动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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