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虞转业士官考试(浙江士官转业考试题库)
浙江士官转业考试题库
退伍军人优待证一般在退伍后办理相关手续时马上发放或一年内发放。
办证人员范围:全市退伍军人、烈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
第一步:退伍军人携带退伍证、身份证、近期一寸免冠照片到户籍所在地乡镇军人服务站或工作单位办理。
第二步:烈属携带《烈士证》、身份证、近期一寸免冠照片到户籍所在地乡镇军人服务站或工作单位办理。
第三步:因公牺牲军人遗属携带《因公牺牲军人证明书》、身份证、近期一寸免冠照片到户籍所在地乡镇军人服务站或工作单位办理。
第四步:病故军人遗属携带《病故军人证明书》、身份证、近期一寸免冠照片到户籍所在地乡镇军人服务站或工作单位办理。
浙江省转业士官工资怎么算
一是15年以下每满1年每月增加1.5元;15年以上至30年以下的部分,每满1年每月增加2.5元;30年以上部分,每满1年每月增加3元。
二是按上年基数增加1.34%。
三是高龄根据年龄增25或50元。
浙江士官转业考试题库和答案
全国都一样,有安置卡给安置,没有安置卡的士官满12年给安置工作。
浙江士官转业安置工作
自主择业的钱的发放标准是 {[职务工资+军衔(级别)工资+军队统一规定的津贴补贴]}*(80%+增发%)}+基础工资+军龄工资。 综合下来,正连转业后的安置费应该在十万到十二万之间左右。
浙江2021年士官转业考试
有的安排到地方企事业单位,有的给一些安置费,回家自己找工作,自己要是地方有关系的话,工作就比较好找!
浙江士官转业考试题库有多少题
网报流程为:
11月进行技能考试网上报名并缴费
此处流程为:单独考试招生报名分网上信息输入和网上缴费两个阶段进行。
网上信息输入:
符合条件的考生须在11月1日9:00-10日17:00,登录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网站(点此进入)“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系统”,认真阅读报名要求,网上签订《诚信承诺书》,如实录入报名信息,并确认录入报名信息的准确。报名信息网上输入结束后,由招生考试机构和报名点学校对报名考生资格进行网上审核。对审核有问题的考生,及时反馈结果或要求补充材料。录入信息等待审核
网上缴费:
审核通过的考生在11月13日9:00-16日17:00登录报名系统,确认报名表中的信息,完成考试费用的网上缴费。未按规定完成缴费的,不能参加考试。
报名信息现场确认
1.所有已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所选择的现场确认点办理报名资格审查、缴费、摄像、采集指纹和信息复核、确认等手续。未办理现场确认的考生,网上报名信息无效。
2.我省户籍考生原则上在户籍所在地办理现场确认手续。若确需在本省异地(非户籍所在地)确认和参加考试的,须事先征得现场确认地招生考试机构的同意。报考“其他类”中“退役士兵高职招生”的退役士兵考生只能选择户籍所在地为报名信息现场确认点。
随迁子女须在毕业前学籍所在地办理现场确认手续。
3.报名信息现场确认所需资料:本省户籍考生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其中,退役士兵需户籍所在地退役军人事务管理部门核发的《退役士兵报考高等职业学校资格审核表》。
4.考生须按规定缴纳其所报名参加的各考试项目的费用。
5.考生在报名信息现场确认点所在地参加考试。
11月-12月,具体完成技能操作考试
来年3月初左右,技能理论报名。
来年4月里,技能理论考试。全省统一。
来年6月7日,文化课考试。内容为语文、数学。
报考流程总结:
整个流程共3次报名:技能操作考试、文化课考试、理论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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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人退伍异地落户政策
一、军人转业落户办理条件
1.符合省、市政策规定的军队转业干部、转业士官、复员、退伍军人,其本人及已随军的家属可以入户。
2.凡是违反计划生育有关规定的人员及政策外生育的子女,从计生部门作出处理决定之日起五年内不予办理迁入。
二、军人转业落户提交材料
1、已按要求填写的《入户申请审批表》。(收原件)
2、民政部门出具的入户证明或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介绍信。(收原件)
3、手续完备的《军人公民身份号码登记表》。(收原件)
4、随配偶入家庭户的,提供《结婚证》(《结婚证》遗失的提供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婚姻关系证明》),以及配偶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均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
随父(母)入户的,提供父(母)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以及权威机构签发(出具)的证实双方关系的证件(证明),或其他证实双方关系的原始、权威凭据;(证明收原件,《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凭据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
迁入集体家庭户的,提供集体户单位同意接收证明及集体《户口簿》的地址页;(同意接收证明收原件,《户口簿》地址页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
新立户的,提供个人《房产证》,或单位《房产证》(单位确实没有办理《房产证》的可由用地批文或合法报建手续替代)与产权单位同意分配、安排居住的证明。(证明收原件,《房产证》、批文、凭据等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
5、已随军的家属随迁的,提交以下材料:
[1]《户口簿》(属集体户的提供集体《户口簿》地址页和申请人的《常住户口登记卡》)、《居民身份证》及迁出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户籍证明收原件,《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等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
[2]配偶随迁的,提供《结婚证》。《结婚证》遗失的提供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婚姻(夫妻)关系证明》;(《结婚证》和《婚姻(夫妻)关系证明》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
子女随迁的,提供《出生医学证明》(《出生证》),或县级以上公证机关出具的《亲属关系公证书》,或其他证实双方关系的原始、权威凭据,或权威机构出具的双方关系证明。(关系证明收原件,《出生医学证明》、《出生证》、《亲属关系公证书》及原始、权威凭据等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
三、军人转业落户办理流程
1、复员、退伍、转业军人回原户口所在地的,由迁入地派出所(全区已实行户籍业务集中办公的由分局户政中队)户籍窗口受理申请;
2、复员、退伍、转业军人异地安置:
[1]由安置地公安分局户政中队户籍窗口受理。作出批准决定的,未实行分局户籍业务集中办公的同时将已审批的材料移交拟入户地派出所,并通知申请人直接到拟入户地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作出不批准决定的,同时将审批结果通知申请人。
[2]户籍窗口凭公安分局户政中队已批准的决定及移交的材料予以当场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