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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南区学生考试(市南区招生政策)

2023-03-24 08:44:34研究生院

市南区招生政策

市南区教体局表示,青岛莱芜一路小学和市南区实验小学学区,从2021年开始实行适龄户籍儿童入学落户时间限制。2020年7月1日前落户满1年以上的市南区户籍适龄儿童,在2021年入学时,符合当年入学政策的儿童,由学区学校安置;在此时间后新迁入落户的儿童,将根据学位情况进行区域统筹安置,未来持续实施“学位预警”制度,直至入学生源压力趋于平稳。

2020年市南区招生简章

(2020年)。

  片内小学:青岛基隆路小学、青岛金门路小学(青岛大学附属小学)、青岛燕儿岛路第一小学(青岛大学第二附属小学)、青岛银海学校。

  注:符合条件的崂山区麦岛小学毕业生由市南区教育和体育局统筹安置到青岛大学实验中学(青岛五中)就读。

  2020年计划招收青岛市足球后备人才14人,男11人,女3人。

市南区招生政策最新

1、父母至少一方与本地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并务工一年以上;

2、父母至少一方持有本地公安部门核发的""居住证"",另一方为非本地户籍的;

3、在本地有稳定的住所。

4、符合本地规定的入学年龄。

二、外来务工就业人员子女入学所需提交证件材料:

(1)儿童及其父母在原籍户口簿;

(2)适龄儿童父母身份证;

(3)适龄儿童父母市南区居住证;

(4)购房户:房产证;尚未办理房产证的,出具《购房合同》及已缴款收据;等。

市南区招生简章

义务教育招生政策

2021年全市小学一年级计划招生12.08万人,比去年增加0.48万人;初中一年级计划招生9.6万人,比去年减少0.2万人。

(一)继续实施公民办学校同步招生。市内三区民办初中学校将市内三区作为一个整体区域进行招生,民办小学招生限于审批地所在区市,学校未完成招生计划的,经相关区市教育行政部门核实批准并报市教育局备案,可跨区市招生,但不得超出青岛市域范围。其他区市民办学校招生区域由所属区市教育行政部门依据相关规定、结合学校2020年招生区域等确定,报市教育局备案。青岛实验初中、青岛三十七中面向市内三区招生;青岛三十九中初中部纳入市南区招生范围,招生方式与市南区中片公办初中学校相同。

(二)分三阶段组织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第一阶段,市教育局组织青岛实验初中、青岛三十七中面向市内三区招生。第二阶段,所有民办初中学校与区市所属公办初中学校同步招生。青大附中初中部招生由市教育局负责,其他初中学校由区市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组织。第三阶段,各区市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小学招生。

(三)小学升初中志愿填报。市内三区小学毕业生家长在4月21日—26日登录青岛市教育局官方网站填报志愿。第一阶段志愿可以填报青岛实验初中或青岛三十七中,也可不填报该志愿;第二阶段志愿要选填所在学区对应的公办学校、市内三区民办学校和其他面向学生所在区招生的民办学校,形成多个志愿(不超过4个)。志愿填报期间,家长可修改志愿,报名截止后,所有志愿将不能修改。

(四)小学升初中按志愿顺序录取。报名人数不足该志愿学校招生计划数量,报名学生全部录取;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实行电脑派位录取,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公办学校,由各区市教育行政部门确定录取办法;全部所填志愿都未予录取的学生,由学籍所在地或符合入学条件的区市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到未满招生计划的相对就近的公办学校就读。

(五)幼升小招生报名实行“一网通办”。2021年我市将实现幼升小招生报名“一网通办”。前期,青岛市教育局会同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局提供数据共享平台支撑,共同推进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公安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民政局、青岛市残疾人联合会等部门的14项数据接入义务教育招生服务平台,实现了数据共享。目前,各区市招生平台已基本建设完成。招生平台实现“一网通办”后,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监护人在“爱山东”APP、“青e办”APP完成实人认证后,平台将自动调用各部门共享的户籍、房产等相关数据信息,无需家长提供证明材料,实现招生报名的“零跑腿”“零证明”。

市南区招生政策文件

一、招生入学整体条件规定

  1、各区市要按照“学校划片招生,学生就近入学”的总体目标,综合考虑辖区内在校小学生、户籍及常住外来人口适龄儿童少年数量等多种因素,科学划定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片区(范围)。

  2、学校招生片区(范围)确定后,应在一段时间内保持相对稳定。

  3、根据招生入学情况需要对招生片区(范围)进行调整的,要进行风险评估,广泛征求意见,增强调整的认可度和公信力。

  4、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范围原则上限于审批地。其中,市内三区民办初中学校招生,市内三区作为一个整体区域;其他区市民办初中学校招生区域由所属区市教育行政部门依据相关规定、结合学校2020年招生区域等确定,报市教育局备案。

  5、未完成招生计划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经相关区市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同意,并报市教育局备案,可跨区市招生,但不得超出市域范围。实行九年一贯制的民办教育集团小学、初中可以采取对口直升办法招生。

  二、跨区域就读小学毕业生

  1、在市内三区以外小学就读,需回市内三区初中就读的学生,于4月16日(星期五)至4月19日(星期一)登录青岛市教育局官方网站报名,进行资格审查。

  2、市内三区跨区就读的小学六年级学生,在就读学校参加小学期末考试。需回户籍所在区就读的,由学生家长提出申请,所在小学和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其相关证明材料后,将符合条件的学生名单及材料统一报学生户籍所在区教育行政部门,由户籍所在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到区非热点公办初中学校就读,具体办理流程由区教育行政部门确定。

  3、符合条件的崂山区麦岛小学毕业生由市南区教体局根据相关规定安排初中入学。

  4、青岛第二实验初中、青岛六十五中和青岛第四实验初中作为同一个招生区片,实行电脑派位方式录取新生。招生范围为市北区浮山新区有关小学和崂山区埠东片(埠东片范围:辽阳路以南,银川路以北,海尔路以西,市北区崂山区界以东)有关小学。

  5、户籍属于上述招生范围但在其他区域就读的应届小学毕业生,可按照相关延续政策申请参加上述三所学校的电脑派位。

市南区招生政策公告

(1)晋江实验中学服务区:

  迎宾路、泉安中路、莲屿街以南所划区域(包括陈村、莲屿、高霞、普照、洪宅垵、象山、梅庭、许厝、碧山社区户籍人口;在区域内购房户子女;在区域内持1年及以上社保的务工人员子女;区域内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市属国有企业,驻晋直属单位、国有企业及青阳、梅岭街道直属单位户籍人口)。

  (2)当学位不足时,按如下顺序招生:

  第一类是本地户籍学生;

  第二类是家长已在服务区购房并已入住的学生;

  第三类别是家长已在拟入学地缴交社保一年以上(2019年9月1日前开始并连续参加我市社会保险)的学生;

  当该类学生量大于学位数时采取派位办法或抽签办法,当该类学位有余额时可采取自主报名结合随机派位接收本服务区符合招生条件的来晋务工人员子女。实行电脑派位的学校,分类招生应一次性告知不同类别学生的招收时间、招收办法,避免引起误会,同类别学生应公平享受平等的派位资格。

  小学毕业生如出现同时具备参与实验中学、华侨中学、平山中学派位资格,凭家长申请材料和学籍所在地小学证明只能选择参加一所学校报名。重复报名的,一经发现则取消派位资格。

  对符合条件但未能派到学位者,市教育局将协调或当场派取到磁灶、灵源等镇(街道)预计有空余学位的公办学校升学。

  (3)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含上级驻晋单位)编制内员工子女入学:本部分入学对象除按学生户籍安排入学外,还可提供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行政介绍信》或《干部履历表》以界定父(母)身份,申请按父(母)工作单位所在片区安排入学,也可凭父(母)名下的《房产证》申请按父(母)房产所在片区安排入学。

  祖父(母)与孙辈(外孙)户籍同户的,可参照本条款规定,在提供祖父(母)《行政介绍信》或《干部履历表》以界定祖父(母)身份,申请按祖父(母)工作单位所在片区安排入学,也可凭祖父(母)名下的《房产证》申请按祖父(母)房产所在片区安排入学。

  (4)市属国有企业(含驻晋分公司)员工子女入学:

  ①市属国有企业原全民所有制身份员工的子女入学,持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父(母)《行政介绍信》(不包括报到证,人事代理、人才交流中心管理、企业系统内部招聘任命定级批复等),参照市直行政事业单位编制内员工子女入学办法申请入学。

  ②市属国有企业、行政事业单位合同制管理身份员工的子女入学,根据我市“分类招生”原则,在户籍、房产所在地服务区学校申请入学。

  以上考生必须在《2020年晋江市初中招生报名登记表》中“拟就读晋江学校” 栏中明确报名学校,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继续实施市(镇)区购房户子女允许就读市(镇)区中学政策。在市区或镇区购房并已实际入住需要跨区域入学的,应由家长在小学毕业时向所就读学校提出申请并提交《房产证》(含《不动产权证书》、经住建局备案的《购房合同》)等有效购房证明材料,先由各小学验证原件并在复印件上签字确认后汇总到各镇(街道)教委(育)办,再由各镇(街道)教委(育)办连同外镇(街道)户籍学生一并汇总并通过教育局集中转送购房地教委(育)办。7月22日上午,双方教委(育)办在教育局初幼教科一次性集中转交,相关表格见附件3),最后由接收镇(街道)统一按父母购房地所属片区中学安排入学。接收学校应在市招生监察组的监督下负责统一报住建局认定,如发现造假者退回原户籍地,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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