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工业大学外校考研(合肥工业大学研究生报考条件)
合肥工业大学研究生报考条件
1:如录取过程中未出现差错,则新生入校时不能转专业。
2:第一志愿高出重点线原始分80分或标准分110分的新生,入校后可自由选专业一次。
3:对确有专长、学习优秀、未能满足志愿的学生,入学一年后可在学校规定的条件下重新选择专业。(当然你必须在大一原来的专业非常优秀)
摘自《合肥工业大学2007级新生入学注意事项》
合肥工业大学研究生报名条件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关于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相关文件精神,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为合肥工业大学,简称合工大;英文译名为Hefei University of Technology,英文缩写为HFUT。
第三条 学校是一所公办普通本科院校,是国家教育部直属全国重点大学、国家“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是教育部、工信部和安徽省政府共建高校,国防科工局与教育部共建高校。
第四条 学校本科招生采用“合肥工业大学”(国标码10359)和“合肥工业大学(宣城校区)”(国标码19359)两个名称,分别有独立的招生院校代码,招生时分别录取,考生填报志愿时应分别填报,占两个院校志愿。毕业时所颁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的学校名称均为合肥工业大学,证书种类均为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本科办学地点分为合肥校区和宣城校区。合肥校区-屯溪路校区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屯溪路193号、合肥校区-翡翠湖校区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丹霞路485号;宣城校区地址:安徽省宣城市宣州区薰化路301号。
第五条 学校本科招生对象为参加普通高考的考生(含普通统招生、艺术类、高水平运动队、少数民族预科生、内地新疆西藏高中班、国家专项计划、高校专项计划)。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六条 为保证招生录取工作顺利进行,学校成立由主要负责人和校内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职责为听取学校年度招生工作总结;研究分析招生工作面临的问题,为学校招生工作提供咨询意见;对招生来源计划的编制原则进行审定;对各类招生工作的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等。
第七条 本科招生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本科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本科招生日常工作。纪委监察办公室为学校招生监督机构。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八条 学校根据发展规划、人才培养、办学条件、就业状况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直辖市、自治区)高考人数、生源质量、区域协调发展及重点支持政策等因素,确定来源计划编制原则和办法,最终确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并报教育部审批。2021年学校计划招收普通本科生8400人,其中合肥校区招生5700人,宣城校区招生2700人。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教育部及各省级招生机构公布为准。
第九条 学校预留计划不超过招生计划总数的1%,主要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及解决同分考生的录取问题。预留计划使用时,坚持质量优先、公开透明的原则。
第十条 如个别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计划未能完成,将征集志愿。征集志愿仍不足则将剩余计划调剂至其他生源质量好的省份完成招生计划。
第四章 入学考核与考试
第十一条 考生均须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通过我校专项测试合格、国家体育总局统一组织的单独招生文化课考试达合格线且已被预录取的一级运动员除外)。
第十二条 学校高校专项计划、高水平运动队合格名单按照有关要求公示。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三条 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新生。
第十四条 合肥校区和宣城校区均有招生计划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院校代码独立,考生填报志愿时应分别填报。分别录取。两校区之间不能互转专业。
第十五条 根据教育部规定,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录取时根据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模拟投档情况对调档比例进行适当调整。
第十六条 我校承认教育部规定的全国性加分政策(不做分省计划的招生类型除外),对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级招生主管部门在教育部相关政策之外确定的地方性政策加分学校不予认可。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增加分数投档条件的,只能取其中幅度最大的一项分值,且不得超过20分。
第十七条 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符合学校投档要求的情况下,学校承认各省的投档规则,依据“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由高分至低分顺序录取并分配专业,不设专业志愿级差。在高考成绩相同情况下,优先录取相关科目分数高者。对于非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相关科目分数比较顺序:文史类考生依次比较文科综合、语文、数学、外语,理工类考生依次比较理科综合、数学、语文、外语。对于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相关科目分数比较顺序:数学、语文、外语。在专业招生规模允许的范围内,学校将根据进档考生专业志愿情况适度调整专业招生计划安排。
第十八条 内蒙古自治区进档考生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录取规则。
对于高考综合改革省份,报考选考科目须符合我校对考生所报专业提出的选考科目要求。浙江省、上海市、北京市、天津市、山东省、海南省、河北省、辽宁省、江苏省、福建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重庆市考生依照各省市相关规定投档。
第十九条 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条件并取得2021年所在省艺术类专业统考合格资格的考生,无色盲、色弱,方可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执行生源省份投档规则及录取办法;如所在省无明确规定,学校按综合分(省统考专业分/省统考专业满分× 600+文化分/文化满分× 400)择优录取。综合分相同时,优先录取省统考专业成绩高者。当省统考专业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高考文化成绩高者。当高考文化成绩仍相同时,按我校招生章程所述原则排序。
第二十条 对参加学校审核或测试合格并经阳光高考平台公示资格认定的考生(含高校专项计划、高水平运动队),按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统一安排和学校要求填报志愿。
第二十一条 高校专项计划、高水平运动队、民族预科生均依据教育部和学校有关招生政策执行;港澳台侨招生按照国家相关部门的规定执行;内地西藏班、新疆班高中毕业生的招生录取工作在教育部领导下进行。学校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承担“国家专项计划”,面向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参加全国统考的考生招生,按国家和生源省份有关规定进行。
第二十二条 英语专业、印度尼西亚语只招英语考生,其他专业外语语种不限。
第二十三条 建筑学、城乡规划、风景园林、广告学专业需要美术基础,但不用加试。其中建筑学、城乡规划专业学制为五年。
第二十四条 录取往届生与应届生一视同仁。无男女比例限制。
第二十五条 实行按大类招生的学生入学时不分具体专业。入学一年后,根据专业志愿、第一学年学业成绩及学校相关规定,在所在大类范围内进行专业分流。
第二十六条 学校以培养拔尖创新、学术精英和行业领军人物为目标的创新实验班,招生专业为学校的国家级一流专业,将在新生入学两个月内进行选拔,学生录取后学籍由原专业转入创新实验班相关专业。
第二十七条 国际经济与贸易(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属于教育部批准纳入计划内招生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参加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第一批次录取,录取分数线不低于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或特殊类型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仅录取填报该专业志愿的考生,依据考生高考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该专业学生入学后不能转专业。
第二十八条 学校与白俄罗斯国立技术大学开展2+2 学生联合培养项目,招生专业设在宣城校区,分别为交通设备与控制工程(先进载运工具)、机械工程、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仅录取填报该专业志愿的考生,依据考生高考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进校后外语主修俄语。
第二十九条 按艺术类专业录取的考生,入学后不得转入非艺术类专业;按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录取的考生,入学后不能转专业。
第三十条 学校执行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引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六章 附 则
第三十一条 学校未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参与学校的各类本科招生培训、宣传、录取工作。未经过各省级招生部门提供电子档案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第三十二条 考生可以向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或学校招生办公室电话查询录取结果,也可登录学校本科招生网查询录取结果。
第三十三条 新生进校时,必须携带录取通知书和本人身份证,以便核对身份。开学后,学校将对全体新生录取资格进行复查。经复查发现不符合录取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报生源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
第三十四条 学校提供奖学金、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基层就业代偿等多种经济资助形式,同时在新生入学报到时为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开设绿色通道,确保每一位家庭经济困难并提出申请的学生能获得不同方式的资助,以助其完成学业。
第三十五条 按照国家规定,学生入学须交纳学费和住宿费等有关费用。合肥工业大学按学生每学年实际所修学分和学籍注册费统一结算学费,在每学年开学注册前按学年制的标准预收。学费标准以安徽省物价局核定数额为准。住宿费四人间1200元/生·年 ,六人间800元/生·年。
第三十六条 本科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551)62902397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屯溪路193号(230009)
网址://bkzs.hfut.edu.cn
E-mail:hfutzb@hfut.edu.cn
微信公众号:合肥工业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投诉电话:(0551)62901024
第三十七条 本章程由合肥工业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招生章程同时废止。
合肥工业大学研究生报考条件及学费
考研合工大车辆工程一般在276分就稳了。
查了一些资料,我近几年来合肥工业大学录取线最高的是数量经济学和产业经济学,这两门学科所录取的分数线是非常高,最高的已经达到了396分左右。
对于其他的专业,例如机械设计与概论专业、环境科学专业、食品工程专业,车辆工程,这些专业的分数线都较低,大概都是在276分左右。
2022合肥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简章
您可以去微博上搜合肥工业大学的官方微博,微信和客户端,会有提供考研群的一些小妙招和小知识,你也可以找到那些同考试的学姐学长,他们会告诉你一些考研的方法。
合肥工业大学2022年考研招生简章
2022年,合肥工业大学的考研招生人数为13214人。
合肥工业大学考研招生计划
合肥工业大学建筑学专业为通过国家建筑学专业指导委员会评估的专业,本科毕业颁发建筑学学士学位,硕士毕业颁发建筑学硕士学位。合工大建筑学属于建筑与艺术学院,建筑学专业开设有:建筑设计及其理论专业硕士(学术型)。建筑学硕士(专业型)。
其中,建筑设计及其理论,即学术型硕士,每年招生名额在40个左右。其中包含约五5个保送名额。由于合肥工业大学本身为211学校、985 平台 高校,所以要求保送学术型硕士的学生,必须本科是211或985学校。如果没有保送或保送人数不够,则5个指标中空余的指标会作废,不会加到考试录取的名额之内。也就是说,考试录取的名额,至多只有35个! 专业型硕士总录取名额约为10个,而专硕保送条件较为宽松,保送的人数更多,所以留给考试录取的可能更少。所以报工大建筑学,肯定报学术型!反正卷子一样考,学术型的比例相对还大些,而且学术型还有可能往专业型调剂。
每年报考工大建筑学的学术型硕士的考生总人数约为130-135人,其中大约有20人左右未参加考试,最后实际参考人数约为110人,算起来,报录比大约为3:1。祝你好运!
合肥工业大学研究生报考条件要求
达到下列基本条件,可获得2016年西北工业大学保研的推荐保研:
(1)学分积专业排名前10%的学生,直接获得推免资格;
(2)学分积专业排名10%~50%之间的学生进行学分积与附加分综合测评的专业综合排名,专业综合排名中学习成绩权重应占85%以上,其学分积按正常考试成绩计算,补考成绩不能列入排名计算;
(3)教育实验学院推荐比例按照学校有关政策执行;
(4)国际化班推荐按照学校有关政策执行,且英语成绩通过国家六级;
(5)卓越工程师班、保密学院本科生班推荐比例与普通班相同。
(6)对于参加学校认定的各类学科竞赛获奖学生的免试研究生推荐,专业综合排名前45%且在与学科建设或一提三优关联的竞赛项目上获奖的学生将优先推荐,学科竞赛和获奖等级由教务处根据学校有关文件和规定进行认定;
(7)支教团按专业综合排名前50%进行申报,由校团委根据国家支教团名额和有关规定进行遴选;
(8)特殊才能破格推荐生(指在学科竞赛、社会活动、体育或文艺等方面具有特殊才能的本科生)原则上按专业综合排名前50%进行申报,由相应管理部门(教务处、学院、团委、体育部等)审核同意后上报研究生院,学校组织专家进行答辩遴选;
(9)特殊情况经学院推免遴选工作小组研究同意后,报学校推免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议批准。
但有下列情况不能享受推荐免试生资格
(1)受过纪律处分者;
(2)不符合《西北工业大学研究生入学体检标准》者;
(3)仍有不及格课程(包括缓考课程)者;确因特殊原因,经学校批准在大四第一学期有缓考课程者除外,但需经学校审核批准;
(4)国家英语四级等级考试没有通过者
合肥工业大学研究生2021招生简章
合肥工业大学2021年计划招收全日制学术学位、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合计3200余人(含推荐免试生)。其中,单独考试计划为20人、少数民族高层次人才骨干计划为10人、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为20人;招收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合计750余人。(最终招生计划以教育部下达招生计划为准)
本网站文章仅供交流学习 ,不作为商用, 版权归属原作者,部分文章推送时未能及时与原作者取得联系,若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我们将立即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