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学院物理学分数多少(丽水学院几分开始录取)
丽水学院几分开始录取
松阳师范学校2021年的分数线是561分。普通生,录取分数线为561分,分配生不包括县域创新计划,松阳三中560分至544分,松阳五中560分至530分,民族中学560分至541分,古市中学560分至517分,汇文中学560分至519分。
丽水学院录取规则
浙江580分可以报考的大学名单
学校名称 平均分
中国计量大学 589
天津外国语大学 589
沈阳药科大学 589
上海电力学院 589
江苏师范大学 589
河南大学 589
华南农业大学 589
上海商学院 588
重庆医科大学 588
杭州师范大学 587
浙江师范大学 587
天津工业大学 587
天津师范大学 587
大连外国语大学 587
广东金融学院 587
广州美术学院 587
四川外国语大学 587
重庆邮电大学 587
天津中医药大学 586
上海工程技术大学 586
上海应用技术大学 586
长沙理工大学 586
广州医科大学 586
北京物资学院 585
北京信息科技大学 585
山西大学 585
山东财经大学 585
遵义医学院 585
浙江理工大学 584
河北大学 584
长春中医药大学 584
济南大学 584
西安理工大学 584
哈尔滨师范大学 583
安徽师范大学 583
福建医科大学 583
集美大学 583
青岛大学 583
陕西科技大学 583
安徽医科大学 582
山东师范大学 582
新疆大学 582
天津科技大学 581
河北医科大学 581
西安工业大学 581
浙江中医药大学 580
温州大学 580
河北北方学院 580
山西医科大学 580
江苏警官学院 580
青岛科技大学 580
湖北工业大学 580
西南石油大学 580
浙江农林大学 579
河北师范大学 579
黑龙江大学 579
常州大学 579
注意: 浙江实行新高考,高考总分是750分,不同的省录取分数线的高低也有所不同,考生参考时可以根据所在省份及自身情况选择大学及专业。
丽水学院录取分数线2020一览图
2020年丽水学院收费标准
1、学费
2016级学生
口腔医学6325元/年。
2017-2019级学生
本科:工科类5500、6325元/年;农林类5000元/年;医学类5500、6325元/年;艺术类9000、10350元/年;护理学(中外合作)24000元/年;其他4800、5520元/年。
高职:工科类6600元/年;医学类6600、7590元/年;艺术类9000元/年;其他6000、6900元/年
2、住宿费
2016级学生:650-1200元/年。
2017-2020级学生:960、1200、1600元/年。
丽水学院几分开始录取的
想要进丽水学院有以下几种方法:
1、努力学习,填报志愿,以优异的成绩被丽水学院优先录取,进入丽水学院学习。
2、找熟带领,可以进入丽水学院参观。
3、通过门卫登记,进入丽水学院办理相关业务,还可顺便参观一下。
丽水学院2020年各专业录取分数线
2020年丽水第二高级中学的录取分数线为516分
丽水学院多少分录取浙江考生
丽水学院(Lishui University)位于浙江省丽水市,算属于是三线城市,由丽水市人民政府举办,是丽水最高学府和唯一的本科院校,其办学历史可追溯到1907年的处州师范学堂。2004年5月经教育部批准在丽水师范专科学校和丽水职业技术学院合并的基础上升格更名为丽水学院,是浙江省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由浙江理工大学牵头,宁波大学、浙江农林大学、杭州师范大学等共同参与,对口帮扶丽水学院。2017年10月,学校被列为浙江省“十三五”硕士学位授予立项建设单位,2019年1月被浙江省教育厅确定为省第二批应用型建设试点示范学校。
丽水学院最低分数线是多少
不一样,本科比专科录取分数线要高
今年丽水学院的录取分数线是多少
体育生不单单是体育79分得看总成绩,如果总成绩在450分左右可以上的本科学校有:成都理工大学、工程技术学院、四川建筑职业技术学院、焦作大学、攀枝花学院、萍乡学院、宜宾学院、浙江万里学院、中山大学新华学院、四川文理学院、忻州师范学院、玉溪师范学院、丽水学院等。
丽水学院几分开始录取学生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我校招生工作,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教育部、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等上级部门的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招生工作严格执行国家教育部和浙江省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规定,认真落实高校招生阳光工程的各项要求,接受广大考生、家长及社会各方面的监督。
第三条本章程适用于丽水学院2020年全日制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学校全称:丽水学院。
第五条学校部委码:10352。
第六条学校层次和类型:公办本科,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第七条颁发学历证书学校名称:丽水学院;证书种类:普通高校学历证书。本科毕业生符合丽水学院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经丽水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授予学士学位。
第八条学校地址及邮编:丽水市学院路1号,邮编:323000。
第九条学校简介:丽水学院地处有“秀山丽水、养生福地、长寿之乡”美称的“中国生态第一市”——丽水市市区,学校办学历史可追溯到1907年的处州师范学堂,2004年5月更名为丽水学院,2010年5月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合格评估,2016年11月高质量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2017年被列为浙江省“十三五”硕士学位授予立项建设单位,2019年被省教育厅确定为省第二批应用型建设试点示范学校。
学校校园占地面积1008.16亩,校舍建筑面积38.74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1.52亿元。学校现有民族学院、教师教育学院、生态学院、工学院、医学与健康学院、商学院、中国青瓷学院、职业技术学院8个二级学院,设有47个本科专业,涵盖了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理学、工学、农学、管理学、医学、艺术学等学科门类。现有普通全日制在校生13000多人。有教职工1100多人,其中教授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100多人。学校全面实施“特色办学、创新兴校”行动计划,着力打造“最关爱学生的大学”。校内现有来自亚洲、非洲、欧洲、大洋洲等20多个国家的国际学生。2014年,经教育部批准与瑞典耶夫勒大学合作举办护理学本科专业,成为地方本科院校中为数不多的获准开展中外合作办学的高校之一。
学校是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先进集体、全国民族体育先进集体、浙江省文明单位和浙江省“5A”级平安校园。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条学校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日制普通本科、高职招生工作,研究、制订学校招生政策,并对招生重大事项做出决策。
第十一条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校的招生日常工作。
第十二条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学校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第四章 招生计划及录取原则
第十三条招生计划:经浙江省教育厅批准,在全国20余个省(市、自治区)招生。招生计划、科类及批次,以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当年公布为准。
第十四条招生方式:学校在浙江的招生方式有三种:统一高考、单考单招和“三位一体”招生,其中统一高考招生分为普通类、艺术类和体育类,均不分文理,浙江省内的“三位一体”招生、定向招生安排在普通类提前录取。浙江省之外的省(市、自治区)招生方式均为统一高考。
第十五条录取总原则: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的有关政策规定,根据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有关规定,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以高考成绩作为主要依据,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第十六条招生录取体制:学校实行“学校负责,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监督”的招生录取体制,执行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颁发的招生录取有关规定。
学校支持各省招生主管部门的招生录取体制改革,执行各省的招生录取模式。
第十七条加分或降分政策:我校认同并执行教育部及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第十八条调档比例:省内外均按照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相关规定从严执行。
第十九条男女生比例:各专业男女生比例不限。
第二十条身体健康状况参照标准:按照教育部等部门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外语语种及单科成绩要求:英语、国际商务和护理学(中外合作办学)3个专业录取考生的外语语种要求为英语,其它专业对外语语种一般不作限制,但学校教学外语语种为英语。
英语单科成绩要求:报考英语专业,英语单科成绩要求不低于105分(或不低于英语单科满分的70%);报考国际商务专业和护理学(中外合作办学)专业,英语单科成绩要求不低于100分(或不低于英语单科满分的66.6%)。若单科成绩符合要求的生源不足,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降低单科成绩要求。
第二十二条进档同分考生排序规则:考生高考总分相同时,有位(名)次号的省份按位(名)次号排序;无位(名)次号的,按生源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同分排序规则排序。
第二十三条浙江省和实行新高考省份的进档考生专业安排办法:按考生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颁布的新高考规定,实行专业平行志愿的,直接按专业录取;实行传统志愿的,按第二十四条进档考生专业安排办法同等处理。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须符合该专业选考科目要求。
第二十四条未实行新高考省份进档考生专业安排办法:按照“分数优先、遵循考生志愿、专业志愿间无级差分”的原则依次择优录取;若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均不能录取,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调录到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则予以退档。
第二十五条艺术、体育类录取规定:体育、艺术类各专业均采用各省(市、自治区)该专业(类)的省统考成绩。录取条件、综合分计算方式、录取方式等均按照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和要求执行。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没有具体规定的,按照公布的《丽水学院2020年艺术类招生简章》执行。浙江省体育本科特招生的录取方式:按进档考生的综合分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录满为止。
第二十六条三位一体招生录取办法:按公布的《丽水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定向生招生办法:定向生的生源地区、录取程序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报考定向招生的考生需填报普通类提前录取的志愿。根据相关规定,考生须在录取前签订定向就业协议,由定向委培主管部门提供拟录取考生名单,经学校审定并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批准后正式录取。录取时,根据志愿优先原则,按高考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第二十八条录取信息公布渠道:通过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公布渠道及丽水学院招生信息网公布。
第五章 特色培养
第二十九条转专业政策:学校按照《丽水学院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规定,学生可以根据自已的兴趣爱好,自主申请转专业。在教学资源允许的情况下,学校尽量满足学生的转专业申请。但中外合作办学等以特殊招生类型录取的学生,按相关规定不能转专业。已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的申请转专业学生,其选考科目须符合转入专业的选考科目要求。
第三十条学校与美国、瑞典、西班牙、韩国、台湾等国(境)外及国内知名高校建立了联合培养学生的合作机制,每年选拔一批优秀学生到相关高校交流学习。
第六章 入学复查、收费、奖学金及资助
第三十一条录取的新生按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日期到校办理入学报到手续。如果因故不能按期报到入学,应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第三十二条新生入学后,学校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学校将依据有关规定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或学籍,并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第三十三条收费标准:学校严格按照浙江省教育厅、物价局核定公布的收费标准执行。就读园艺专业且为浙江户籍的学生免收学费。
第三十四条学校建立了以国家助学贷款和奖助学金为主体、经济帮扶为主导、勤工助学为有益补充的“奖、贷、勤、助、补”五位一体的助学体系,多渠道资助学生完成学业、成长成才。学校建立了完善的奖助学金制度,设有各级各类专项奖学金和助学金,奖励和资助方式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中国工商银行校园地助学贷款、发展性资助、困难补助、勤工助学、社会力量资助等。
第七章 招生咨询方式
第三十五条学校开设招生咨询网、咨询电话、咨询QQ群等,答复考生的各种问题。
咨询电话:0578-2271179,2276113(兼传真);
校园网://www.lsu.edu.cn;
招生网://zsw.lsu.edu.cn;
招生咨询QQ群号:580700301
监督电话:0578-2271178。
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六条本章程由丽水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实行,学校原公布的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如与本章程不一致的,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