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大学美术生考研分数(广西大学美术研究生招生简章)
广西大学美术研究生招生简章
专业、学术 都是3年,学费目前是15000一年, 住宿有800-1200不等!公费很少,有些专业是没有的。 所以 基本上都是自筹生每月补助120元
广西大学美术学研究生
艺术类专业毕业的学生就业前景好,在所有 1050个专业中,就业排名第40,而在艺术学35个专业中,就业排名第2。艺术类专业毕业的学生就业范围广阔,主要是在文化艺术、美术教育、美术设计、出版单位从事绘画、美工、雕塑、书法、艺术设计等美术相关工作。所以广西师范大学的艺术类专业的就业前景是一个不错的专业。
广西大学美术研究生招生简章官网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招生工作程序,保证招生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广西城市职业大学,英文名称:Guangxi City Vocational University,学校代码:13920。
第三条 办学性质:民办
第四条 办学层次:本科、专科
第五条 上级主管部门: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
第六条 凡通过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录取具有广西城市职业大学正式学籍的学生,符合学校人才培养方案和培养目标要求,经考核合格,达到毕业要求的,准予毕业并颁发全国承认的广西城市职业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专科(高职)毕业证书。
广西大学美术学院2020美术招生
答:广西艺术学院的录取方式:
(一) 广西艺术学院的录取工作按教育部、各省招生办及我院2014年《招生章程》有关规定执行。录取时,根据考生的文化和专业成绩,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二) 填报广西艺术学院本科专业志愿的考生,必须取得广西艺术学院相应专业考试合格资格,并且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我院自行划定的相应专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在填报志愿后划定)。填报高职专科各专业志愿的考生,必须取得高考所在省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合格资格,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高职专科文化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三) 华侨及港、澳、台考生取得广西艺术学院专业考试合格资格,文化课成绩达到联招办的要求,政审体检合格,按有关规定择优录取。
(四) 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对其进行全面复查,复查合格者方能取得正式学籍,不合格者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高考违纪舞弊或弄虚作假者,无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学籍并退回原籍,情节恶劣者报请有关部门查究。
按专业区分:
(1)、工业设计、建筑学、风景园林专业除广东省外,仅在江苏、浙江、湖南、湖北、江西五个省市招收普通类理科生,其它各专业文理兼招。
(2)、美术学(美术史)、美术学(艺术管理与策划)专业,在专业成绩、文化成绩和外语单科达到规定的录取最低控制线后,根据考生文化成绩,按专业志愿及德智体美、体检、特长等综合因素择优录取。
(3)、报考工业设计、建筑学、风景园林专业,考生不需参加专业考试,按考生所属省份的普通理科类本科分数线,根据考生文化成绩,从普通理科类按专业志愿择优录取。
广西大学美术考研
广西大学艺术学院创办四年,今年才有第一批毕业生,不过听说就业情况不太好,就老师而言也比不上广西艺术学院,我以前女朋友就是西大学美术的,她说教学质量还没她以前高中学得好
广西大学艺术研究生招生简章
艺术学院吧,因为他是比较专业的,针对性也是比较强的,广西大学主要还是以其他为主,建议你还是选择广西艺术学院编剧专业研究生生
广西大学美术类招生简章
广西大学行健文理学院2020年招生章程
为维护考生、学院的合法权益,规范招生管理,依法治招,确保各项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一、学院概况
1.全称:广西大学行健文理学院。
2.国标代码:13638。
3.办学属性和层次: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设立,由广西大学与广西希达教育开发有限公司合作举办的独立学院,属普通全日制本科高校。
4.办学地点:广西南宁市秀灵路75号。
5.办学优势和定位:广西大学创办于1928年,是广西办学历史最悠久、规模最大的综合性大学,是广西唯一的国家“211工程”建设学校,中西部高校提升综合实力计划建设高校、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和“部区合建”高校。学院依托广西大学丰富的教学资源、深厚的文化底蕴以及雄厚的学科基础和强大的综合办学优势办学,以母体学校的优势学科为基础,以市场需求为导向,面向社会、面向市场,立足于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设置专业,旨在培养具有一定理论基础、复合型知识结构和较强实践能力的高素质应用型专门人才。
6.学历及学位证书:学生完成学业,成绩合格者,颁发广西大学行健文理学院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广西大学行健文理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7.学院设立由学院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的招生工作政策,负责审定招生章程、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专业招生计划,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8.招生办公室为学院招生领导小组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院的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处理普通全日制本科招生的日常事务。
9.学院设立由学院领导和纪检监察部门组成的招生监督小组,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在录取期间成立信访组,安排专人负责考生的信访、申诉、投诉处理工作。
三、招生计划
10.学院在国家方针政策的指导和上级教育部门的统筹安排下,根据社会和经济发展对人才培养的战略需求,遵循公平性、科学性、稳定性、灵活性,结合学院自身实际,以生源质量为先导,兼顾地区平衡等原则,确定来源计划的编制办法。学院分省招生计划由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向社会发布。我院预留计划不超过招生计划总数的1%,用于生源质量调控及解决同分录取等问题。
四、录取规则
11.学院录取工作根据国家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有关通知和招生省级委员会的相关规定实施,坚持公平公正、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12.按照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安排的录取批次投档分数线及投档办法进行录取。调档比例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不同作适当调整。对江苏省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等级要求为选测科目2C,必测科目4C1合格。
13.在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按其高考改革方案相关规定进行投档录取。
14.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规定执行。
15.对进档考生按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安排专业(江苏省考生进档后按照“先分数后等级”排序,结合考生专业志愿和综合素质评价,决定所录专业)。在同等条件下,专业相关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如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愿服从专业调剂,则可将考生调剂录取到其他缺档专业,否则作退档处理。
16.凡进档考生,只要其专业服从调剂、体检不受限、且我院同批次招生计划未满,均可获录取。如考生自愿放弃,作退档处理。
17.报考我院艺术类专业的考生,专业成绩采用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应的艺术联考(统考)成绩,考生文化统考成绩和专业成绩均需达到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划定相应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根据教育部及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艺术类专业的投档规定,对进档考生按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18.学院招生专业不限制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但学生进校后,在非外语类专业教学活动中,涉及外语的均使用英语。学院所有专业均不作男女生比例限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