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江学院成绩(闽江学院成绩统计表)
闽江学院成绩统计表
不是。
目前还不是。闽江学院位于福建省福州市,是福建省一流学科建设高校、福建省重点建设高校、入选国家“双万计划”、“服务国家特殊需求”专业硕士学位研究生教育试点高校。学校有校本部、首山、工业路、洪塘四个校区,占地面积2245亩,设有15个学院,61个本科专业,拥有全日制在校生1.6万余人。
对于闽江学院申请改名“大学”已经有一段时间了。但是闽江学院的办学规模、占地面积等条件都基本满足条件,就是学院仅有工商管理专业学位硕士这点上,还不是硕士学位授予单位,这可能会是“学院”改名“大学”的一大障碍,所以还要等等。
闽江学院查询入口
因女生比例大进校园看到男生就少些,所以人们误以为没有男生呢。闽江学院男女在校比例情况查询:男生在校比例是39.10%,女生在校比例是60.90%。
闽江学院坐落于福建省省会福州市,是2002年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前身是1958年创办的福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和1984年创办的闽江职业大学(简称“闽大”,含2001年并入的福州工艺美术学校),2010年,爱国华侨蔡继琨先生创办的福建音乐学院并入闽江学院。学校现为“服务国家特殊需求”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试点高校,福建省重点建设高校、一流学科建设高校,福建省示范性应用型本科高校、首批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和全省党建工作示范高校。
闽江学院2021年
闽江学院2021年工商管理硕士(MBA) 招生简章
我校2021年预计面向全国招收工商管理硕士(MBA)专业学位研究生100人,其中全日制(基本学制2年,最长学习年限5年)10人,非全日制(基本学制2.5年,最长学习年限5年)90人。最终招生人数以省教育厅最终下达招生人数为准。
全日制专业只招收脱产学习的非定向就业研究生,非定向就业的研究生须将人事档案调入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原则上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定向就业的研究生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在学期间不转工资、户籍关系及人事档案。
五、费用标准
收费标准及说明
学费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费全程暂定5.1万元/生(基本学制),以物价部门审批通过为准。
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费全程5.1万元/生(基本学制)。
如超出基本学制,延期部分费用参照学校相关文件执行,费用自理。
住宿费
住宿费:1400元/年
原则上非全日制研究生不提供宿舍。若有特殊情况者,可于基本学制内,向学院提出申请。
国际智慧行学模块
学员在读期间可以自愿报名参加国际智慧行学,具体以学院当年安排的方案为准,费用自理。
教材费
不收取教材代办费,费用自理。
六、奖助体系
(一)全日制研究生
1.新生入学奖励金
根据MBA联考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的加权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考生中前70%的考生,可获得25500元/生的奖学金,如有位次并列,依次按初试成绩、复试成绩、初试英语成绩排序评定。
2.课业奖学金
基本学制内,品学兼优的研究生,根据综合表现,可申请课业奖学金,奖金25500元/生,覆盖70%研究生。
3.研究生科研创新奖学金
(1)在校期间,研究生积极主动参与科研工作,并以我校作为第一发表单位、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身份发表学术论文,根据刊物级别(学术论文发表期刊分级目录定期发布),经评定后给予1-3万元/篇的科研创新奖学金。
(2)在校期间,研究生积极主动参与创业创新赛事,根据赛事级别与奖项级别,获奖个人或团体可获得1-3万元的科研创新奖学金。
4.生活补助
在基本学制内获得每月1400元生活补助(共计发放20个月)。
5.其他全日制奖助学金
在基本学制内,享受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和学业奖学金等奖助政策。
6.创业奖学金:部分极富创新创业潜质的考生可申请获得创业奖学金,金额2-5万元,详询招生培养单位。
(二)非全日制研究生
非全日制研究生除不享受全日制研究生奖助政策中的第4、5点外,其他奖助政策同全日制研究生。
以上奖励和资助以具体文件实施为准。
七、报考条件
报名者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 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2018年8月31日前获得毕业证书)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单位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2016年8月31日前获得毕业证书)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2019年8月31日前获得学位证书)的人员。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
八、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或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
(一)网上报名要求
1.考生应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后按要求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间为2020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
2.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考生应按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4.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我校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要求
1.考生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或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2.考生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应当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5.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6.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九、报考资格审查
我校将根据相关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我校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准予考试。
十、初试
(一)准考证打印:考生应当在2020年12月19日至12月28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二)初试科目
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工商管理专业硕士学位初试设置两个单元考试科目,即外国语和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三)初试时间
12月26日上午8:30—11:30 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12月26日下午14:00—17:00外国语
十一、复试、调剂与录取
我校将在国家确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自主确定本单位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复试包括综合素质面试与测评、政治思想理论考试、英语听力及口语测试等,具体按我校当年度公布的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和学院复试方案的具体要求执行。
我校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按教育部调剂录取政策确定并在我校研究生处网站上公布。届时,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填写报考调剂志愿。
我校将根据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并统一公示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拟录取名单上报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进行政策审核。公示结束后,录取名单上报“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最终录取名单及新生学籍注册均以招生单位上报平台的信息为准。
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十二、授课地点
授课地点:福州闽江学院校本部。
十三、毕业与就业
学生在规定年限之内,学完规定的课程,成绩合格,修满学分,完成硕士学位论文并通过学位论文答辩,经校长批准,按照国家和我校有关规定颁发注明学习方式(全日制或非全日制)的闽江学院工商管理硕士毕业证书;其学业水平达到我校规定的学位标准,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批准,授予闽江学院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
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的研究生毕业后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十四、联系方式
单位代码:10395
单位名称:闽江学院
通信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闽侯上街溪源宫路200号
邮政编码:350108
咨询电话:0591-83760459(研究生处)
0591-83760649(新华都商学院)
招生网址://yjs.mju.edu.cn
闽江学院成绩统计表图片
闽江学院名人校友:北北 ,宋克宁,郑捷,吴立斌,方宝璋。
闽江学院成绩查询
闽江学院2021年普通高考招生章程
发布时间:2021-05-10
第一条为进一步建立和健全招生管理制度,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省招委会、省教育厅的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结合学校办学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简介
闽江学院是2002年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实行“省市共建、以市为主”的办学体制。学校现为“服务国家特殊需求”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试点高校,福建省重点建设高校、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和首批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
1.学校全称:闽江学院
2.学校代码:10395
3.办学类型:省属公办普通本科高等学校
4.办学层次:本科
5.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闽江学院
颁发学历及学位证书种类:符合学校毕业条件的学生,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规定的,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6.校址:⑴校本部:福州市大学城溪源宫路200号。
⑵工业路校区:福州市工业路333号。
⑶首山校区:福州市仓山区首山路260号。
⑷洪塘校区:福州市仓山区洪塘路40号
第三条招生专业及计划
2021年普通高考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以各省(区、市)高校招生管理部门统一公布的为准。
第四条专业录取要求
除本科的英语、日语专业及国际课程教育项目的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的考生外,其他专业不限制考生的外语语种,但本校仅以英语作为基础外语安排教学(日语专业除外)。报考英语专业的考生,如考生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有组织英语口试,考生须参加口试且成绩合格;福建省报考国际课程教育项目本科专业的考生,高考英语成绩不得低于英语总分的60%。
第五条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的有关规定执行。新生入学后将进行身体复查,对高考中隐瞒身体状况或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入学资格、退回原籍处理。
第六条收费标准
各专业学费、住宿费按照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财政厅和福建省教育厅核定的收费标准执行收费。
1.学费
⑴普通本科专业5040元/学年,重点学科本科专业5460元/学年;艺术类普通本科专业8640元/学年,艺术类重点学科本科专业9360元/学年(根据闽价费〔2013〕176号文件);
⑵计算机与控制工程学院软件工程本科专业第一、二学年5040元/学年、第三、四学年13000元/学年(根据闽价〔2004〕费16号、闽价〔2005〕费435号文件);软件学院软件工程本科专业第一、二学年5040元/学年、第三、四学年16000元/学年(根据闽价〔2004〕费16号文件);
⑶闽台合作非艺术类本科专业15000元/学年,艺术类本科专业18000元/学年(根据闽价费〔2011〕304号文件);
⑷国际课程教育项目本科专业28000元/学年(根据闽价费〔2011〕374号文件);
2.住宿费:按专业统一安排住宿,根据住宿条件不同,按每生每年870元至1300元收取(根据闽价费〔2007〕75号文件、榕价费〔2012〕69号文件)。
3.学费和住宿费清退办法:
根据《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教育厅关于规范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收费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闽价〔2005〕费435号)规定,学生注册缴费后,因故转学、退学和死亡,以及其他原因终止学业的,其入学时缴交的代办费一律按实结算,学费和住宿费按以下办法清退:
⑴缴费后未入读的,学年的学费和住宿费按收费标准的90%予以清退。
⑵缴费后入读未满一个月的,学年的学费和住宿费按收费标准的80%予以清退。
⑶缴费后入读超过一个月至一个学期(含读完一个学期)的,学年的学费和住宿费按收费标准的50%予以清退。
⑷缴费后入读超过一个学期的,学年的学费和住宿费不予清退。
⑸被开除学籍的,其学年的学费和住宿费不予清退。
第七条录取原则
1.成立招生工作委员会,统一领导全校招生录取工作。遇重大和特殊事项,由招生工作委员会集体研究决定。学校招生办负责处理日常具体工作。
2.录取新生贯彻“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3.调档比例
根据各省(区、市)的招生政策和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对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原则上按招生计划数的100%调档;对实行非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原则上在招生计划数的120%以内调档。
4.普通类专业录取原则
⑴除考生所在省份有特别规定外,学校在普通类专业录取时均采用“分数优先”(所有专业调剂考生的优先级均低于有专业志愿考生)的调配原则,根据考生的高考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并根据考生专业志愿填报顺序录取,专业志愿间不设专业级差。
⑵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原则,即对排名在院校招生计划内的投档考生,按专业志愿顺序依高考总分排序录取,若有退档则依录取排序递补录取。
⑶在考生投档成绩相同的情况下,平行投档的批次,参照各省(区、市)平行志愿投档同分排序规则排序录取;非平行投档的批次,依次按考生语文、数学、英语的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录取。
⑷按“院校专业组”模式投档的省份,不同专业组之间不进行专业调剂。
5.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艺术类专业认可招生省份相应专业类别省级统考(联考)成绩。考生须参加所在省份相应艺术类别省级专业统考(联考),考生文考成绩(含固定照顾加分)、专业统考(联考)成绩均须达到省定艺术类专业本科文考成绩控制线、本科专业统考(联考)成绩控制线(合格线)。
⑴实行平行志愿投档且有设置统一投档规则的省份,按考生的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⑵没有设置统一投档规则的省份,按考生的省级艺术类专业统考(联考)成绩排序录取。当省级专业统考(联考)成绩出现同分时,按文考成绩排序,文考成绩在前者优先录取。当省级专业统考(联考)成绩和文考成绩都出现同分时,按语文、数学、英语的单科成绩顺序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录取。
6.少数民族预科生的录取原则按教育部和各省(区、市)制定的相关招生政策执行。
7.录取模式: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
第八条纪律检查
学校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监督,严格执行教育部招生工作“六不准”、“十项禁令”、“十公开”、“30个不得”等规定,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第九条奖、贷、助学金制度
1.学校设立各类奖学金,奖励标准为:国家奖学金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发树奖学金10000元,综合奖学金一等奖3000元、二等奖2000元、三等奖1000元,学业奖学金500元,社会工作奖学金500元,文体实践奖学金300-800元,考研奖学金1000-5000元,学业进步奖学金300元,文明养成奖学金800元。奖励标准如有变动,以最新版学生手册为准。
2.全日制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绿色通道”及“贷、减(免)、缓”交学费入学。报到时,应如实提供家庭经济情况,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同时,可在“福建省精准资助学生信息管理系统(简称“福建助学APP”)上填报信息提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
3.经学校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获得国家助学金资助,资助标准为:特别困难450元/月,困难280元/月,每学年发放10个月。
第十条新生入学与复查
新生接到入学通知书后,须按规定时间按时到校报到,并按入学须知要求办理相关手续。新生入学后,将按规定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凡不符合录取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将依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第十一条附则
1.我校未委托、授权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营利性培训活动。对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2.本章程自颁布之日起生效,由闽江学院招生办负责解释。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凡与本章程有相悖之处的,均以本章程为准。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普通高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福州市大学城溪源宫路200号
邮政编码:350108
联系电话:0591—83761856
投诉电话:0591—83761523
招生办网址://zsb.mju.edu.cn
招生办邮箱:mjzs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