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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贵州考研专业目录(2021贵州研究生专业招生目录)

2023-03-07 12:30:24考研资讯1

2021贵州研究生专业招生目录

一、充分认识实施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重要性

实施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培养计划,是缓解和扭转我省民族地区少数民族高层次人才匮乏的状况,进一步改善少数民族人才的层次结构,提升少数民族人才存量的综合水平的需要。各地、各单位要站在贵州实现后发赶超、同步小康的战略高度,统一思想、认识,协同做好有关工作,努力培养一大批立场坚定、思想过硬,具有较高科学人文素养和创新能力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为我省民族地区脱贫攻坚及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人才支持和智力支撑。

二、广泛宣传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有关政策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是全国研究生招生的一部分,严格执行《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和博士年度招生文件,坚持“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原则。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为国家定向培养的全日制专项招生计划,在全国研究生招生总规模之内单列下达。2021年教育部下达博士生计划1000人(不分配到省),硕士生招生计划4500人,其中 贵州329人(具体详见资格审查平台,该平台将实时更新各院校报名人数情况,考生可积极关注,避免扎堆报考)。招生计划数在10人以上的招生单位可招收不超过10%的汉族在职考生,招生计划数不足10人的招生单位全部招收少数民族考生;录取的博士考生中,西部民族地区少数民族考生所占比例不低于80%。学生毕业后,必须按协议履约回定向地区或单位就业,不得违约。对未履行定向协议的毕业研究生,将视情记入个人征信档案。

贵州省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

     贵州省2023考研考试所有考生进入考点需携带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贵州省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附件1)及报考点、招生单位要求的相关材料,提前到达考点。

2020贵州研究生招生简章

您是问的是专硕mpa还是学硕公共管理专业呢?招生人数您可以查一下20届贵大的招生简章,上面应该有招生人数,您也可以到官网,直接联系到招办问一下。

2021贵州研究生专业招生目录公布

(一)复试成绩

复试成绩=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及实践技能(占比40%)+外语口语及专业外语水平(占比20%)+综合素质(占比40%)。复试成绩以100分为满分,60分为合格。

对报考我校临床专业硕士、口腔专业硕士的考生,我校对其规培考核实行招录结合的方式,其复试总成绩包含考生的规培技能考核成绩,不再单独组织考试和面试。

(二)复试总成绩

复试总成绩=(初试成绩÷5)×60%+复试成绩×40%。

复试成绩、复试总成绩计算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

(三)加分政策

严格规范执行教育部统一规定的加分范围和标准,不另设范围和标准。

2021贵州研究生专业招生目录公告

一、贵州2021年考研报考点有哪些?

  贵州省2021年设置共十二个报考点。

  1.贵阳市招生考试管理中心

  2.贵阳市招生考试管理中心(花溪)

  3.遵义市招生考试办公室

  4.安顺市教育招生考试管理中心

  5.毕节市招生考试管理中心

  6.铜仁市招生考试院

  7.六盘水市教育招生考试院

  8.黔南州招生考试管理中心

  9.黔东南州教育招生考试管理中心

  10.黔西南州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11.贵州大学

  12.贵州财经大学

  二、2021年贵州省报考点工作范围

  报考点接受考生咨询,办理报名手续,安排考场,组织考试。

  1.贵州大学只接受报考贵州大学的考生。

  2.贵阳市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原则上只接受户籍或学习、工作单位所在地在贵阳市的考生报考,贵阳市报考贵州大学的考生原则上应当选择贵州大学报考点。

  3.贵阳市招生考试管理中心(花溪)、贵州财经大学报考点原则上只接受户籍或学习、工作单位所在地在报考点所属行政区域内的考生报考。

  因考位限制,贵阳市招生考试管理中心(花溪)、贵州财经大学报考点将设置报考人数上限,当缴费人数达到报考点容纳上限时,系统将自动关闭该报考点,并禁止未缴费考生继续缴费。考生须先取消当前报名信息后,再在系统提供的可选报考点中重新选择报考点进行报名、缴费。

  4.贵安新区的考生按就近原则选择安顺市或贵州财经大学报考点报考。

  5.其余各市(州)报考点原则上只接受户籍或学习、工作单位所在地在本市(州)的考生报考。

  考生在报考时应当仔细浏览各报考点公告,按报考点要求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报考点。

贵州2022研究生

根据过去的经验,贵州大学暑假时间通常是从7月初到8月底。或大约在一月的一到两个月的学校放假时间。但是由于今年的疫情防控常态化原因,可能放假时间有所不同。但是基本上都会从7月中旬开始放暑假,学校从8月底至到九月初再开学。

贵州研究生公告

报名费不退。

取消报名或是修改报名信息报名费是不予退换的。对于取消报名信息的考生,其填报原报名信息时所缴纳的报考费以及因系统原因重复支付的报考费,将于现场确认结束后退回原支付账户。对已报名缴费并通过现场确认的考生不予退费。

贵州2021年研究生招生简章

2021年贵州贵阳市研究生初试时间定于2021年12月25日至27日。2022年贵州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21年12月25日至26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2月27日进行(起始时间8:30,截止时间由招生单位确定,不超过14:30)。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2021贵州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云南艺术学院2021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规定,为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规范学校本科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保证招生工作阳光透明,结合学校办学和招生工作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学校基本情况

第二条 学校全称:云南艺术学院;办学地点:昆明市;学校部委码:10690;校址(校区名称):昆明市呈贡区雨花路1577号(呈贡校区),昆明市科业路23号(麻园校区)。

第三条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教育;办学层次:具有普通本科和硕士研究生等培养层次;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云南艺术学院;证书种类:本科学历颁发普通高校本科毕业证书。

第四条 我校是教育部确定的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2021年面向云南、四川、贵州、湖南、湖北、江西、安徽、广西、福建、山东、山西、河南、河北、吉林、辽宁、甘肃16个省、自治区(以下简称“省区”)招生。

第三章 招生机构

第五条 云南艺术学院设立招生委员会,负责贯彻执行并制定本科招生政策,决策本科招生重大事宜。

第六条 云南艺术学院招生办公室是学校常设机构,负责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七条 学校纪委全程参与招生考试和录取工作,对招生考试和录取过程中各项政策和法规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切实维护广大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

第四章 报考条件及入学考试

第八条 考生身体健康状况须符合教育部和卫生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等有关要求。另外,根据我校艺术类专业培养需要,部分专业(招考方向)身体条件要求为:声乐演唱类专业考生应发声器官无疾病,男生身高一般应达到170cm以上,女生身高一般应达到160cm以上;舞蹈表演专业男生身高一般应达到170cm以上,女生身高一般应达到160cm以上;戏剧表演及播音主持类专业考生应五官端正、身材匀称、口齿清楚、发声器官无疾病;美术学类、设计学类、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和影视摄影与制作等专业考生应无色盲。

第九条 我校2021年本科招生专业、考试内容按照《云南艺术学院2021年本科招生简章》(以下简称《简章》)和云南艺术学院招生资讯网发布的专业考试要求等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条 报考我校艺术类本科专业的考生,须参加艺术类专业考试和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

第十一条 艺术类专业考试分统考和校考。报考我校音乐学(师范类)、美术学(师范类)、艺术管理3个专业的考生应参加各招生省区相应科类的省级统考,报考其余专业的考生应参加我校组织的艺术类专业校考。

第十二条 根据教育部和各省区文件规定,我校组织校考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凡涉及所属省级统考有达标要求的,考生须省级统考合格才能报考。各艺术类专业省级统考达标要求按照各省级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审定的《云南艺术学院2021年艺术类专业与各省统考科类对照表》执行(详见《简章》)。

第十三条 入学外语考试语种不限,但入学后我校只提供英语教学,请外语语种为非英语的考生慎重报考。

第五章 招生计划

第十四条 根据教育部规定,在国家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我校艺术类本科专业在外省不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视各省各专业生源情况安排招生计划。

第六章 录取规则

第十五条 我校招生录取工作按照教育部“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在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统一组织下进行。录取时,根据考生的高考文化课成绩和专业成绩,德、智、体、美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十六条 我校所有艺术类本科专业均文理兼招,录取时不单列文理计划数,文理科统一排序录取。

第十七条 我校根据教育部、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艺术类招生有关文件规定,云南省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其他省区按照专业志愿优先原则进行录取。录取结果通过各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查询。

第十八条 各艺术类本科专业的高考文化课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办法如下:

(一)音乐学(师范类)和美术学(师范类)专业仅面向云南省招生,其高考文化课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云南省统一划定的相应科类的文化分数线。

(二)其余专业的高考文化课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由我校根据各省各艺术类本科专业的生源情况自行划定。云南省分文、理科划定高考文化课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外省不分文理科划定执行同一条高考文化课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文化分数线原则上不低于生源省区同科类本科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并报生源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九条 专业成绩合格,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相应专业的高考文化课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前提下,按照不同专业(招考方向)实行三种录取规则:

(一)达到上述前提后,按照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的专业有:艺术管理。其中文化成绩同分时,按文化成绩中的语文、数学和外语三个科目成绩相加的总和排序。

(二)达到上述前提后,按照专业成绩与文化成绩相加的综合分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的专业有:戏剧学、戏剧影视文学、戏剧影视导演、广播电视编导、摄影、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数字媒体艺术。其中综合分同分时,按文化成绩排序,文化成绩也同分时,按文化成绩中的语文、数学和外语三个科目成绩相加的总和排序。

(三)达到上述前提后,按照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的专业有:音乐表演、音乐学、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舞蹈学、舞蹈编导、舞蹈表演、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影视摄影与制作、录音艺术、美术学、绘画、中国画、雕塑、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其中专业成绩同分时,按文化成绩排序,文化成绩也同分时,按文化成绩中的语文、数学和外语三个科目成绩相加的总和排序。

第二十条 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照教育部和各省区普通高校招生的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第七章 入学及学费标准

第二十一条 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照我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须向学校请假并获批准。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十二条 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我校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进行新生入学复查。凡通过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方式骗取高考加分资格、录取资格或冒名顶替入学的新生、未经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办理手续的新生,一经查实,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坚决取消入学资格或学籍,并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第二十三条 我校各专业学费按照云发改收费〔2004〕536号文件规定的标准执行,理论类和师范类专业为每学年8500元,应用类专业为每学年10000元(详见《简章》)。

第二十四条 住宿费按照云发改收费〔2008〕1322号文件规定的标准执行,6人间为每学年800元,4人间为每学年1200元,宿舍用品自备。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 我校从未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代理招生工作事务,招生信息统一在我校招生资讯网及微信公众号发布。对任何以云南艺术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及宣传等活动的机构和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请考生及家长保持警惕,谨防上当受骗。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若与生源所在省区的相关政策有不一致的,按照生源所在省区的相关政策执行。

第二十七条 云南艺术学院招生咨询联系电话:0871-65937127,0871-65954207、0871-65954467,传真: 0871-65937128;

联系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呈贡区雨花路1577号,邮编:650500;

电子邮箱:zb@ynart.edu.cn;

监督电话和电子邮箱:0871-65937136,jubao@ynart.edu.cn;

招生网址:https://zs.ynart.edu.cn。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由云南艺术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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