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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山留学免雅思(萧山区留学人员(大学生)创业管理服务中心)

2023-04-11 08:58:56考研问题

萧山区留学人员(大学生)创业管理服务中心

一、杭州公租房补贴申请条件

杭州市区(不含萧山区、余杭区、富阳区、临安区,下同)范围内符合条件的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大学毕业生及创业人员,具体条件如下:

(一)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公共租赁住房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申请人具有市区常住户籍5年(含)以上;

2.申请家庭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68666元;

3.申请家庭在市区、萧山区及余杭区无房。

(二)新就业大学毕业生、创业人员申请公共租赁住房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申请人具有市区常住户籍,或持有市区、萧山区及余杭区公安机关签发的有效期内的《浙江省居住证》;

2.申请人具有中级(含)以上职称,或高级职业资格证书且持证满2年,或本科及以上学历且毕业未满7年(具有硕士及以上学历的不受毕业年限限制);

3.申请人在市区用人单位工作,并签订1年(含)以上劳动合同,且连续缴纳住房公积金或社会保险金6个月(含)以上,或持有市区营业执照和1年(含)以上完税证明;

4.申请家庭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68666元(申请人具有副高级(含)以上职称或硕士及以上学历的,其申报的经济收入不作为审核条件。);

5.申请家庭在市区、萧山区及余杭区无房;

6.申请人(配偶)直系亲属在本市区、萧山区及余杭区无住房资助能力,具体标准如下:申请人(配偶)直系亲属在市区、萧山区及余杭区拥有2套以下住房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小于50.55平方米的,认定为直系亲属在本市区、萧山区及余杭区无住房资助能力。

萧山区留学人员及其家属联谊会

往光华学院方向:首车05:20,末车19:10

该线路共经过以下站点:

金色世界湾 、 南四环路 、 中海国际社区 、 南三环 、 中海小学 、 世荣路 、 富奥B区 、 园丁花园 、 富奥A区 、 广电中心 、 卫星路 、 卫星商场(萧山路) 、 湛江路 、 经开七区 、 北海路 、 经开五区 、 四区东门 、 南湖大路 、 昆山路 、 浦东路 、 北方市场 、 深圳街 、 中日联谊医院 、 苏州北街 、 吉林日报社 、 中东市场 、 福州街 、 百事可乐 、 武汉路 、 乐东路 、 一汽客车花园 、 航空家园 、 长青小学 、 东方广场 、 开发大厦 、 长吉南线 、 光华学院

往金色世界湾方向:首车05:20,末车19:10

途径站点:

光华学院 、 长吉南线 、 省边防总队 、 东方广场 、 长青小学 、 航空家园 、 世纪大街 、 一汽客车花园 、 乐东路 、 武汉路 、 百事可乐 、 福州街 、 中东市场 、 吉林日报社 、 苏州北街 、 中日联谊医院 、 北方市场 、 浦东路 、 昆山路 、 南湖大路 、 四区东门 、 经开五区 、 北海路 、 经开七区 、 湛江路 、 卫星商场(萧山路) 、 卫星路 、 广电中心 、 富奥A区 、 园丁花园 、 富奥B区 、 世荣路 、 中海水岸春城 、 中海小学 、 南三环 、 中海国际社区 、 南四环路 、 金色世界湾

萧山区大学生创业园

实施“菁才弄潮”引才汇智行动

  1.开展全球大学生招引行动。充分利用“后峰会、亚运会、 现代化”契机,主动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重点产业领域人才需求,大力招引全球大学生。对来萧工作的全球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含毕业5年内的回国留学人员、外国人才)发放生活补贴,其中第一次按本科1万元、硕士3万元、博士5 万元的标准发放,工作满三年后再给予一次性2-3万元补助,并按区“金梧桐”人才安居计划给予三年内额度最高10万元、20万元和30万元的银行贷款贴息。对来萧工作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符合条件的每户每年发放1万元租房补贴,共发放3年;期满后收入低于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可继续享受租房补贴,最长不超过3年。

  2.鼓励大学生来萧见习实习。与北京、上海、西安等地区的重点高校共建人才交流合作基地,联合开展大学生见习训练、招引、就业实习等活动。将大学生企业实训纳入大学生见习训练,优化见习训练基地认定程序,完善见习训练工作机制。对在我区企业进行实习的全日制在校毕业学年本科及以上学历学生,给予实习期间每人每月500元的生活津贴,最长补助6个月。参加我区见习训练基地企业实习的大学生不重复资助。

萧山区面向部分国内外高校

一、就医相关规定:

(一)在校医院就诊或经校医院转诊,门诊医保起付标准可减免。

1、根据《实施细则》规定,大学生在校医院首诊,或经校医院转诊至其他医疗机构继续治疗,门诊医保起付标准减免300元。同时,由统筹基金承担的比例在规定基础上提高3%。

2、需通过校医院转诊的大学生,凭杭州市基本医疗保险证历本和杭州市市民卡(包含萧山、富阳、余杭区),至校医院挂号就诊,并向接诊医生说明病情和拟转诊的医院,由接诊医生安排转诊。

3、在转诊有效日期内,至转入的不同等级医院就诊时,请务必找人工窗口挂号收费,并主动出示证历本和市民卡(包含萧山、富阳、余杭区),才能享受大学生医保待遇。费用结算标准按照转入医疗机构的等级执行。如对费用有疑问,请现场咨询就诊医院收费人员予以解决。

(二)关于外出就诊的其他规定

1、外出就诊必须使用杭州市基本医疗保险证历本和杭州市市民卡(包含萧山、富阳、余杭区),至市医保协议医疗机构就诊,方可进行医保结算。

2、大学生在寒暑假、因病休学或符合高校管理规定的实习期间,可在相关居住地、实习地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所发生的医疗费可凭本人市民卡(社保卡)在医保“一卡通”定点医疗机构(详见附件1)直接结算,或由个人全额支付后,持所在高校相关证明至医保经办机构按市区医保规定结算(详见附件1)。

(三)医疗救助相关规定

持有效期内杭州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证》、《残疾人基本生活保障证》和二级及以上《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学生,免缴当年度医保费;持有效期内杭州市《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证》的学生,只需缴纳当年度一半保费,即30元。符合条件的学生请在规定缴费时间内携带相关证件向校医保办提交申请。

二、市大学生医保相关结算规定:

(一)门诊医疗费用结算

1、先由个人承担一个门诊起付标准300元。

2、门诊起付标准以上部分医疗费用由统筹基金和个人共同承担,具体如下:

三级医疗机构

其他医疗机构

社区卫生服务机构

统筹基金比例

40%

60%

70%

个人承担比例

60%

40%

30%

3、大学生在校医院门诊就医时,统筹基金承担比例在规定基础上提高3%,即个人承担比例为27%。

4、大学生在校医院首诊,或经校医院转诊至其他医疗机构继续治疗,门诊医保起付标准减免300元。

(二)住院医疗费用结算

1、由个人承担一个住院起付标准,两次及以上住院的,起付标准按其中最高等级医疗机构标准计算。三级医疗机构800元,其他医疗机构500元,社区卫生服务机构300元。

2、住院起付标准以上部分医疗费,由统筹基金和个人共同承担。承担比例如下:

三级医疗机构

其他医疗机构

社区卫生服务机构

统筹基金比例

70%

75%

80%

个人承担比例

30%

25%

20%

3、大学生医保不设住院最高限额。参保学生符合医保开支范围的住院医疗费用高于25万元时,统筹基金承担比例80%。

(三)医疗困难救助

1、持证人员:

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参保大学生当年个人承担的符合医保开支范围的医疗费用,按以下标准救助:

(1)《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持有者,在规定医药机构发生的门诊和住院医疗费予以全额救助。

(2)《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证》《残疾人基本生活保障证》和二级及以上《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持有者,个人承担的住院医疗费救助比例为70%;门诊医疗费救助比例为50%,最高不超过3000元。

(3)《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证》持有者,个人承担的住院医疗费救助比例为60%。

持证人员在惠民医院或经惠民医院同意转入指导医院、协作医院就诊的,可按规定同时享受有关惠民待遇。

2、非持证人员:

一个结算年度内,参保大学生,个人承担的住院医疗费超过25000元的部分按超额累进制结算,各段救助比例分别为:25000元至35000元(含)为50%,35000元以上为60%。

(四)其他注意事项

1、在市区范围内需持市民卡、病历本在市医保协议医疗机构就诊结算。没有市民卡的学生持身份证和病历本结算,除不可抗因素必需急诊外,其他因自身原因造成的自费费用医保不予报销。

2、学生寒暑假、因病休学或符合高校管理规定的实习期间,可在杭州市区以外的相关居住地、实习地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住院医疗费凭本人社保卡在当地医院直接结算或由个人全额支付后,持寒暑假证明(学院提供)、居住地证明、实习证明以及医疗发票、结算单据、住院记录等材料至市医保经办机构报销;发生的门诊医疗费可凭居住地证明、实习证明以及医疗发票、结算单据等材料至校医院医保办报销。

3、在校医院就诊请主动出示杭州市基本医疗保险证历本和杭州市市民卡(包含萧山、富阳、余杭区),市民卡一经开通医保功能,每次就诊必须和证历本同时出示方可享受医保待遇;未办理市民卡的学生出示杭州市基本医疗保险证历本和身份证。需要办理市民卡的学生请通过市民卡公司APP自助申领。

萧山留学生联合会

老年协会是社会性民间组织,它是在街道、乡镇组织下的民间团体,协会宗旨是为辖区内的老年人开展服务,特别是老弱病残的、独居高龄老年人有针对性的进行帮助,比如帮助独居老人寻找结对子每天问候服务。老年协会是由各区民政局登记审核发照,每4年复核一次。

萧山区高校

(一)申请人基本条件

  申请人必须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申请人用人单位工商(民政)注册、税务登记在萧山区(不含大江东)。

  2.申请人必须与用人单位签订全职正式聘用服务合同,且已连续缴纳社会养老保险3个月(含)以上,外籍人才可不做社保要求。属创业人员的,应持有我区营业执照。属青年人才的,社保缴纳期限可放宽至1个月及以上。

  3.申请人家庭(含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萧山区(不含大江东)无住房。

  (二)申请对象分类

  申请对象具体可分为以下三种类型:

  1.中高级人才

  经认定的A-F类人才。A-F类人才根据杭州市和萧山区人才分类认定办法予以确认。

  2.重点项目人才

  入选我区新一轮“5213”引才计划领航类(含)以上类别项目及原“5213”计划重点类项目的公司股东,可享受3个申请名额,企业可在申请名额内自主决定配租对象,符合A-F类中高层次人才申请资质的不占企业配租名额。

  3.青年人才

  要求相关人才毕业三年以内,并且符合下述条件之一:

  (1)国内全日制硕士、博士研究生(具备学历、学位双证);

  (2)列入原“985”“211”工程的高校及国际QS100以内知名高校的全日制本科毕业生;

  (3)经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境)外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归国留学人员。

  (三)申请面积标准

  各类人才原则按以下面积标准进行申请:

  1.中高级人才中的A—C类人才可结合家庭人口实际选取适当户型入住;

  2.中高级人才中的D—E类人才、重点项目人才可选取不超过100平方米的户型入住;

  3.中高级人才中的F类人才和青年人才可选取不超过50平方米的户型入住。

  符合条件的同一用人单位同性人员可申请合租,其中70平方米、100平方米、120平方米户型允许2人合租,具体合租面积不超过对应人才申请面积标准的合计数。

萧山大学生创业补贴政策2020标准

一、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需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第一,申请人具有萧山区常住户籍五年。

第二,申请家庭上一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70702元。

第三,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在五年内在萧山区无房

第四,申请人及家庭成员符合我区公租房申请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新就业大学毕业生和创业人员申请条件基本相同。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第一、申请人具有萧山区常住户籍或持有有效期内的萧山区浙江省居住证。

第二、申请家庭上一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70702元。其中申请人具有硕士及以上学历或副高以上职称的,其申报的经济收入不作为审核条件。

第三、申请人及家庭成员五年内在萧山区无房

第四、申请人在萧山区的企事业单位工作,并签订一年以上的劳动合同,且连续缴纳住房公积金或社会保险金六个月以上,或持有萧山区营业执照和一年以上的完税证明,

第五、申请人具有本科以上的学历,且毕业未满七年。同样硕士及以上学历不受毕业年限所限制。

第六、直系亲属在萧山区无住房资助能力要求

第七、申请人及家庭成员符合公租房申请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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