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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大学环境考研(重庆大学环境工程考研)

2023-02-20 22:30:11考研问题1

重庆大学环境工程考研

毕业生的就业方向如下:

1.光电成像器件及宽束电子光学:主要从事各种光电成像器件的原理与技术、设计、检测及应用技术,宽束电子光学系统及设计等方面的研究工作。

2.虚拟现实与增强现实技术:主要从事虚拟现实与增强现实算法、技术、系统,及其在各领域的应用等方面的研究工作。

3.微光与红外热成像技术:主要从事微光与红外成像探测理论、技术与系统的设计、测试、模拟仿真及总体技术,目标与环境光学特性,图像目标探测、识别与跟踪技术等方面的研究工作。

4.图像工程与视频处理技术:主要从事图像信息与视频信号采集、提取、处理、压缩、融合、传输及其实时实现等技术,以及质量评价等方面的研究工作。

5.现代光学设计、光刻技术及光电精密仪器工程:主要从事光学元件与系统的设计和研制,光学元件制造与工艺,IC光刻及其装备技术,薄膜光学与工艺,全息光学与技术,光电精密仪器及其应用工程等方面的研究工作。

6.光电信息获取、存储、显示与处理技术:主要从事辐射度学与光度学,光电传感器,光电检测技术,光信息获取、存储、显示及处理的理论、技术与系统等方面的研究工作。

7.颜色与彩色图像:主要从事颜色科学理论,颜色测量方法和技术,颜色再现技术,彩色图像的颜色理论,颜色处理技术,视光学等方面的研究工作。

8.空间光学与自适应光学:主要从事空间光学及自适应光学理论、技术与系统及其应用等方面的研究工作。

东华大学环境工程考研科目

东华大学环境设计研究生就业非常好。

东华大学坐落在上海市,是国家重点建设211工程院校,该校师资力量雄厚,科研实力强劲,学科门类齐全,专业性比较强,该校环境设计研究生就业形势非常好,因为地处中国经济发展最前沿,学生毕业后工资福利待遇都非常高,建议大家报考

重庆大学环境工程考研科目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相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为云南大学,是国家首批“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首批 “一流大学”建设高校、教育部“以部为主、部省合建”高校。

第三条 云南大学办学类型为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部标码为10673,办学层次为本科、研究生。

第四条 云南大学设有两个校区,东陆校区位于昆明市五华区翠湖北路2号;呈贡校区位于昆明市呈贡大学城东外环南路。

第五条 云南大学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新生。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 云南大学成立由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贯彻落实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政策,领导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审议、决策本科招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七条 云南大学招生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本科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八条 云南大学设立招生工作监察小组,负责学校招生工作实施过程中的纪律监督和监察工作。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九条 云南大学根据国家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结合学校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区、市)生源情况、毕业生就业情况、近年来学校计划编制情况等因素,综合确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级招生考试管理部门公布的数据为准。

第十条 云南大学预留计划数为10个,主要用于解决末尾同分考生的录取以及生源质量调控。预留计划的使用经云南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决定。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 云南大学根据在各省(区、市)的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各批次投档规则以各省(区、市)省级招生考试管理部门规定为准。

第十二条 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已投档至云南大学的考生,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体检结果符合专业录取条件且服从专业调剂的情况下,均不退档。

第十三条 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未完成的计划将征集志愿。征集志愿仍未完成的计划将调剂到其他生源质量好的省份。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如果第一志愿录取结束后未完成招生计划,云南大学招收非第一志愿考生。

第十四条 在同一批次志愿中,按“高考投档成绩优先”原则录取。即对已投档到云南大学的考生,按考生高考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后,依次按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进行录取,优先满足高分考生的专业志愿。若考生高考投档成绩相同,按语文、数学、外语各项成绩依次、逐项比较,单科成绩高者优先录取。高考投档成绩及上述三门单科成绩均相同的,按“专业志愿优先”原则录取。

第十五条 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考生,如果服从专业调剂,将调剂到同批次同科类中尚未完成招生计划的专业;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第十六条 除高水平运动队招生项目外,学校在调档及专业录取时认可教育部和各省(区、市)教育主管部门审定的政策性加分,总分值不超过20分。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不用于高水平运动队招生项目。

第十七条 北京、天津、上海、浙江、山东、海南、江苏、湖北、福建、辽宁、广东、重庆、河北、湖南等高考综合改革省(区、市)报考云南大学的考生,须符合云南大学在当地招生的各专业选考科目要求,选考科目要求以当地省级招生考试管理部门公布为准。

第十八条 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原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等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所有专业招生男女比例不限。

第二十条 所有招生专业统考外语语种不限,非外语类专业新生入学后以英语实施公共外语教学。

第二十一条 报考云南大学英语专业的云南省内考生须参加由云南省招生考试院统一组织的英语口试,且成绩达到3分及以上。

第二十二条 云南大学实施“经济管理类”、“生命化学类”和“电子信息与计算机类”等大类培养。录取到相关类别的学生入校后进行一年的大类培养,学生在大类培养阶段随机分配到相关学院进行管理。学生在大类培养阶段结束后按照学校有关规定分流到具体学院和专业,从第三学期开始进行专业培养。

(一)“经济管理类”按照“经济学类”、“工商管理类”招生,录取到“经济学类”、“工商管理类”的学生,入学后统一按照“经济管理类”进行培养。大类培养阶段结束后学生在经济学、金融学、财政学、国际经济与贸易、会计学、工商管理、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物流管理、旅游管理等专业范围内进行专业分流。

(二)“生命化学类”按照“生物科学类”、“环境科学与工程类”、“化学类”招生,录取到“生物科学类”、“环境科学与工程类”、“化学类”的学生,入学后统一按照“生命化学类”进行培养,大类培养阶段结束后学生在生物科学、生物技术、生态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化学、高分子材料与工程、化学工程与工艺、制药工程等专业范围内进行专业分流,以上专业不包括基地班、菁英班。

(三)“电子信息与计算机类”按照“电子信息类”、“计算机类”招生,录取到“电子信息类”、“计算机类”的学生,入学后统一按照“电子信息与计算机类”进行培养,大类培养阶段结束后学生在数字媒体技术、软件工程、网络空间安全、人工智能、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物联网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智能科学与技术、电子科学与技术、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等专业范围内进行专业分流。

第二十三条 云南大学艺术类招生学院有两个,分别是艺术与设计学院、昌新国际艺术学院。两个学院在各省(区、市)具体招生专业、招生计划及学院归属以当地省级招生考试管理部门及云南大学招生网公布为准。两个学院分别录取的考生均不允许相互跨学院转专业。

(一)招生专业:艺术与设计学院招生专业为音乐学、美术学、绘画、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以及中外合作办学两个专业:视觉传达设计(与美国密歇根理工大学合作)、环境设计(与加拿大维多利亚大学合作);昌新国际艺术学院招生专业为音乐学、美术学、绘画、视觉传达设计、舞蹈学。

(二)云南大学不组织艺术类专业校考,各省(区、市)报考云南大学艺术类专业的考生,云南大学认可各省(区、市)省级招生考试管理部门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联考或统考成绩。

(三)对已投档到云南大学的艺术类考生,按照“成绩优先”原则进行录取。在考生的专业课和文化课考试成绩均达到生源地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线的前提下,美术学专业按文化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音乐学、舞蹈学、绘画、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录取的专业,若考生文化成绩相同,优先录取专业成绩较高者;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的专业,若考生专业成绩相同,优先录取文化成绩较高者。

第二十四条 对报考体育教育专业并已投档到云南大学的考生,在高考文化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区、市)体育类本科录取控制线的前提下,按体育专业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录取,若体育专业成绩相同,优先录取高考文化成绩较高者。

第二十五条 对报考体育教育(校园足球人才)专业并已投档到云南大学的考生,在高考文化成绩达到云南省体育类本科录取控制线的前提下,按照云南省体育类专业统考中的足球小项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录取,若足球小项成绩相同,依次、逐项比较体育类专业统考成绩、高考文化成绩,分数高者优先录取。

第二十六条 云南大学与加拿大维多利亚大学、美国加州州立大学北岭分校等高校合作的国际经济与贸易、财务管理专业等“中加合作嵌入式人才培养创新项目”,以及与泰国清迈大学合作的物流管理专业、与美国密歇根理工大学合作的视觉传达设计专业、与加拿大维多利亚大学合作的环境设计专业、与英国思克莱德大学合作的土木工程专业等“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仅招收填报了该类项目专业志愿的考生。填报了该类项目专业志愿的考生如服从专业调剂,可在同一批次两个项目在当地招生专业间相互调剂。录取在上述两个项目专业的学生入学后,不得转入项目之外的其他专业。

第二十七条 大气科学(定向)、高校专项计划、高水平运动队、保送录取运动员、港澳台侨生招生录取按照云南大学2021年相应招生简章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 云南大学2021年将在云南省内招收少数民族预科,具体招生计划、招生办法和收费标准等,按云南省教育厅及云南省招生考试院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第五章 学费及学生资助政策

第二十九条 各专业学费按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教育厅批准或备案的标准执行。具体各专业学费标准以云南大学本科招生网公布为准。

第三十条 云南大学在本科教育阶段建立起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省政府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贷款、退役士兵教育资助、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助学贷款代偿、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直招士官国家资助、校级助学金、社会类助学金、新生入学“绿色通道”项目、校内勤工助学、学费减免等多种形式有机结合的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学生入校后可向学校申报家庭经济困难,由学校经班级、年级、学院、学校“四级”核实认定后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第六章 入学及毕业

第三十一条 云南大学确定的录取名单经各省(区、市)省级招生考试管理部门批准后,即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第三十二条 2021年录取的本科新生,具体就读校区以《新生入学手册》中的安排为准。

第三十三条 云南大学录取的新生必须持录取通知书、有效身份证件按期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报到者,应当向学院请假,请假一般不得超过两周。未请假或请假逾期者,除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三十四条 新生入学报到时,学校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合格的办理入学手续,予以注册学籍;审查发现新生的录取通知、考生信息等证明材料,与本人实际情况不符,或者有其他违反国家招生考试规定情形的,取消入学资格。

第三十五条 学生入学3个月内,学校按照国家招生规定进行复查。复查中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取消学生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第三十六条 对取得云南大学学籍的本科学生,在学校规定年限内达到毕业要求的,颁发云南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学士学位证书。

第七章 附 则

第三十七条 云南大学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招生的唯一机构为云南大学招生办公室。云南大学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外的任何费用。

第三十八条 云南大学本科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三十九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若有部分省(区、市)高考招生政策调整,云南大学将根据当地相关政策制定相应规定,并另行公布

东华大学环境工程考研

你好,这个专业属于东华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的一门学科,环境学院所有的专业都在新校区,也就是松江大学城,宿舍在大学城二期公寓,学校里有两个食堂,第一食堂离宿舍比较近,第二食堂离教室,学院楼和图书馆比较近,两个食堂是为了方便附近的学生的。

宿舍是四人一间,但是没有独立卫浴和空调。每层楼有一到两个大的卫生间,每栋宿舍楼的一楼是浴室。条件很一般。

周边环境的话,也是可以的,宿舍大门的外面就是一条商业街,小吃,饭馆,银行什么的都有的,交通也比较方便,离松江大学城地铁站两到三站的距离,坐公交车五分钟就到地铁站,出行方便。只不过离市区很远。虽有地铁,但是到市中心一般需要一个小时以上的时间。

另外,东华大学两个主校区,经管类和艺术类都在延安路的老校区,老校区在市区,剩下的都在大学城。学校附近有几个学校,上外,外贸,复旦视觉学院,上海工技大,华东政法。。

我也是环境学院的研究生,应该是你的师兄了。有问题可以问我,望采纳。。。

环境工程考研推荐院校

环境工程专业属于工科学科中环境科学与工程下设的一个二级学科。它是一门综合应用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原理和工程技术手段协调环境与发展,保护和改善环境质量的新兴的综合性、边缘性学科。它的主要任务是研究保护和改善环境质量的理论、技术原理和工程措施。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普通化学、工程力学、测量学、工程制图、微生物学、水力学、电工学、环境监测、环境工程学科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受到外语、计算机技术及绘图、污染物监测和分析、工程设计、管理及规划方面的基本训练,具有环境科学技术和给水排水工程领域的科学研究、工程设计和管理规划方面的基本能力。

考研可以考环境工程专业、环境科学与工程专业、化学工程专业、交通环境规划与管理专业、辐射防护与环境工程专业、工商管理、生态学等。

推荐院校:清华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同济大学、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浙江大学、华南理工大学、北京大学、大连理工大学、南京大学、重庆大学、天津大学、北京理工大学、华东理工大学、湖南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华中科技大学、中国矿业大学、河海大学、北京师范大学、东华大学、昆明理工大学、兰州大学、武汉大学、武汉理工大学、北京工业大学、四川大学、山东大学、南开大学、东南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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