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天津中医药大学研究生招生简章(天津中医药大学研究生2022招生目录)
2023天津中医药大学研究生招生简章已经公布,主要包含招生计划、报考条件、考试时间、收费标准、奖助学金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天津中医药大学2023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的高层次人才。
二、培养类型
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侧重于培养学术理论水平和科学研究能力,授予学术学位;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侧重于培养实践应用能力,毕业时授予专业学位。
三、选拔方式
推荐免试:根据教育部研究生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天津中医药大学通过推荐免试方式接收全国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详见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天津中医药大学2023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结果,将在天津中医药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公布。
全国统一考试:参加全国统一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
四、招生人数
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发布的招生目录中公布的拟招生人数,包含推荐免试生、“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长学制转段生(5+3一体化)等。以国家2023年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拟招收推免生人数以推免系统确认的拟录取人数为准。
五、报考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以我校公布开学报到日为准)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
4.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通过复试后,须从所在培养单位退学后,方可获得我校拟录取资格。
5.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按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同时还须具备以下7项条件:
①修完大学本科全部必修课程,并提交进修学校教务部门提供的本科学习证明及成绩单;
②报考专业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
③通过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合格证书或达到425分);
④近三年须在国家核心期刊上以第一作者(署名第一位)发表两篇及以上与所报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发表时间:2019年9月20日-2022年9月20日。
⑤如取得复试资格,复试时需加试两门课。医学类专业加试科目:伤寒论、金匮要略、温病学任选其二;药学类专业加试科目:中药化学、药物化学、药剂学、中药药剂学任选其二。其他专业的加试科目在复试前确定。加试科目不得与其它复试科目重复。
⑥报考点须选择天津中医药大学。
⑦同等学力考生不能报考中医学专业学位(1057××)硕士研究生。
(五)其他要求:
1.报考临床类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具体专业背景要求见招生目录。
2.报考中医专业学位(招生目录中代码为:1057××)的考生必须为统招五年一贯制(不包括专升本和专接本)的应届或往届本科毕业生,且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印发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和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培养方案的通知》(学位﹝2015﹞9号)文件规定,须符合中医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规定的专业要求(本科毕业专业为中医学、针灸推拿学、中西医临床医学),入校后须进行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已经获得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人员,不得报考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正在参加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人员,建议报考学术学位研究生,否则由此引起的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资格审核风险由考生本人承担。
3.各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
(六)“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与“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考生的报考条件除满足以上要求外,按照国家当年招生文件要求执行。招生专业详见天津中医药大学2023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目录。
(七)本科阶段为定向生的应届考生,需征得定向单位的书面同意后报考。
六、学制年限
汉语国际教育专业学制为2年,其他专业学制均为3年。
七、报名
2023年硕士研究生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缴纳报考费。
网上报名时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往届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经过确认后,报名生效。
(一)网上报名及注意事项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2年10月5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2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教育网址:,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我校一个专业。待初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我校调剂信息,并按相关规定填报调剂志愿。
4.考生应按我校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5.考生应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6.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网上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须于我校规定时间,向我校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往届生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发送验证报告电子版至我办邮箱,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者且未提供认证报告人员,不准参加考试。
7.符合相关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
8.考生报名前应仔细阅读我校本年度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章程,并认真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我校各专业报考条件,不符合要求者不得填报。按照报名网站的提示和要求如实填写各项信息,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9.考生需选择院系所及专业,除医学技术专业需选择研究方向,其余所有专业研究方向均为“不区分研究方向”;网上报名时不需要填报导师。
10.我校学术学位考生除报考医学技术专业院系所为医学技术学院外,所有专业报考均不区分院系所(院系所代码为:000),专业学位中汉语国际教育(代码:045300)、应用心理(代码:045400)、中药学(代码:105600)、药学(代码:105400)、生物与医药(代码:086000)五个专业报考为不区分院系所(院系所代码为:000);中医(代码:105700)仅用于我校长学制转段,其余考生不能选择。
护理(代码:105400)、中医专业学位(代码1057××,1005700除外)的专业报考时需区分院系所(天津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001,天津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002,天津市中医药研究院附属医院003,天津市武清区中医医院004)。
请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准确选择专业代码。
11.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须于我校规定时间,将报考条件中规定的材料扫描件发送至我校研招办电子信箱,复印件寄送至我校研究生院招生科。
12.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人员〔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须于我校规定时间,将个人退出现役证、入伍批准书扫描件发送至我校研招办电子信箱,复印件邮寄至我校研究生院招生科。
13.“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以考生报名时填报确认的信息为准,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须于我校规定时间,将“报考2023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原件邮寄至我校研究生院招生科。
14.报考类别为“定向就业”的考生(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除外),需征得定向合同单位同意方可报考,须于我校规定时间前,将定向合同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书面证明信寄送我校研究生院招生科。
15.网上报名有关具体要求和注意事项,详见《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已在教育部官网及研招网公开)及“研招网”报考须知。建议广大考生合理安排报名时间,避开报名高峰,以免网络拥堵。
16.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招生单位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考试安排、防疫要求等事项,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二)网上确认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网上核对并确认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2.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按要求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为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等,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3.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三)报考资格审查
1.我校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网上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
2.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准予考试。
3.网上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相应的认证报告。
八、下载打印《准考证》考生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九、入学考试
1.入学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两部分。
2.初试时间及要求按照国家教育部统一部署进行(请考生及时登录研招网查阅信息)。
3.复试由学校组织,时间一般安排在4月份。实行差额复试。包括:
①英语听力测试;
②专业课测试;
③专业综合素质测试:含英语口语测试与专业综合素质测试。报考专业学位考生的专业综合素质测试侧重职业素养、实践技能的考查(具体测试方式见本年度我校发布的复试办法)。
十、初试考试科目及内容
2023年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科目:中医学、中西医结合、药学、中药学、护理学类、应用心理专业为三门,其他专业为四门。
1.全国统一命题考试科目:
(1)101-思想政治理论(满分100分)
(2)201-英语一(满分100分)
(3)专业基础综合:
307-临床医学综合能力(中医)(满分300分)
以国家2023年研究生入学考试《临床医学综合能力(中医)》、考试大纲为准。
(4)303-数学三(满分150分)
以国家2023年研究生入学考试数学三考试大纲为准。
2.我校组织命题的考试科目:
(1)308-护理综合(满分300分):参看“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会医药科工作委员会”制定的考试大纲。
(2)613-中药综合(满分300分)
(3)349-药学综合(满分300分)
(4)350-中药专业基础综合(满分300分)
(5)802-管理经济学(满分150分)
(6)354-汉语基础(满分150分),445-汉语国际教育基础(满分150分)
(7)347-心理学专业综合(满分300分)
(8)338-生物化学(满分150分)
(9)803-药物技术综合(满分150分)
(10)704-医学技术综合(一)(满分300分)
(11)705-医学技术综合(二)(满分300分)
(12)699-西医综合(满分300分)
我校组织命题的所有考试科目均不指定参考书,考生可参考我校网站上发布的“2023年天津中医药大学硕士研究生考试大纲”。
注:我校不寄发纸质初试成绩单,考试成绩一律在天津市招考资讯网站查询。
十一、复试划线特别说明
我校将按国家复试分数线基本要求,制定各专业分数线。
十二、复试及录取要求
复试及录取相关要求参见教育部关于印发《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2]3号)文件及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发布的相关通知。招生章程中公布的招生人数为我校各专业拟招生人数,包含拟接收推免生人数(具体人数以实际招生录取情况为准),实际录取人数将可能根据规划部门实际下达计划数、推免录取情况等,报经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同意后进行调整。
十三、录取类型说明
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类型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
十四、学费及奖助
所有纳入国家计划的全日制研究生均需缴纳学费,收费标准为:学术学位8000元/生/年,专业学位10000元/生/年。国家和学校通过设立奖学金、助学金、助学贷款、绿色通道等制度,建立多元奖助体系。
十五、信息公开
我校将按照教育部及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要求,及时将招生相关信息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网址、我校研究生院网站(//yjsy.tj进行公布。复试、录取阶段,将提前在我校网站公示复试录取办法,各专业拟招生人数,复试考生名单和拟录取考生名单。拟录取名单的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名单如有变动,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
十六、其他需提醒事宜
1.我校统招硕士研究生不招收非全日制考生。
2.网上报名时,考生本人的通讯地址应填写家庭常住地址(省、市、县、门牌号<信箱号>、邮编等),联系电话须认真填写,并且确保到2023年9月1日之前不会变更,以免录取通知书投递错误。
3.2023年新生入学时必须携带本科毕业证原件,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4.邮寄资料必须采用邮政EMS形式,其他形式的邮寄件无法接收。
5.考生体检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执行。
6.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7.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8.如发现考生有申报材料虚假、考试作弊及其它违反考试纪律行为,我校将通知其所在单位,并按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处理。对弄虚作假者(含推荐免试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9.研究生招生相关信息均在网上发布,考生需及时浏览我校研究生院网站(//yjsy.tj,如国家或我校出台新的研究生招生规定,我校将及时在网上予以公布,所有招生信息均以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公布为准。
注:关于此招生简章的最终解释权在天津中医药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附件【天津中医药大学2023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目录 .pdf】:https://yjsy.tj
上面的《2023天津中医药大学研究生招生简章》是由高考资讯精心整理的天津中医药大学研究生院相关信息,感谢您的阅读与参考。